北京开展区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参公管理调研
2012-12-07
北京市农机监理总站10590
为理顺全市农机监理机构体制,更好地履行农机监理部门职责,更好的服务“三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北京市农机监理总站以《公务员法》为指导,以农机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良好契机,开展了“北京市区(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研究”项目,旨在调查研究全市农机监理机构的现状,积极探索推进区县农机监理机构参公管理的有效途径,为全市农机监理机构体制改革提供依据和政策建议。
本次调研借助学术机构专业力量,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联合成立课题组,6月以来,对全市14个区县农机监理机构现状进行细致调研,并对新疆、四川等地农机监理机构参公管理进行了实地考察,细致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北京市农机监理机构实际,撰写了主报告《北京区(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研究》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改革趋势研究》、《北京市农机监理机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定位研究》两个分报告。近日,课题组组织召开了项目结题研讨会。经中科院人事科学研究院、中央编办、北京市编办等相关单位专家评审,报告内容详实,得到各位专家和与会领导的肯定和赞赏。专家一致认为,“北京市区(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研究”项目工作扎实,意义重大,为北京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了依据和政策建议。
本次调研借助学术机构专业力量,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联合成立课题组,6月以来,对全市14个区县农机监理机构现状进行细致调研,并对新疆、四川等地农机监理机构参公管理进行了实地考察,细致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北京市农机监理机构实际,撰写了主报告《北京区(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研究》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改革趋势研究》、《北京市农机监理机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定位研究》两个分报告。近日,课题组组织召开了项目结题研讨会。经中科院人事科学研究院、中央编办、北京市编办等相关单位专家评审,报告内容详实,得到各位专家和与会领导的肯定和赞赏。专家一致认为,“北京市区(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研究”项目工作扎实,意义重大,为北京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了依据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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