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方案
关于印发《陕西省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方案》的通知
宝鸡、渭南、铜川和汉中市农机(农业)局,凤翔县、渭南市临渭区、宜君县和汉中市汉台区农机管理(推广)局(站):
为了探索我省不同种植区域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推动全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科学发展,我局2013年工作要点确定,从今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在渭南市临渭区等县(区)实施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现将《陕西省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履行各级职责,务必抓好落实。
201303081417108003.zip 附件下载:陕西省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方案.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3月7日
陕西省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方案
为了探索我省不同种植区域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推动全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科学发展,我局2013年工作要点确定,从今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在渭南市临渭区等县(区)实施小麦玉米“两茬平作区”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旱地地膜玉米“单作区”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水稻小麦(油菜)“两茬平作区”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至2014年两茬平作季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布点任务和技术内容
(一)项目布点。在凤翔县和临渭区创建小麦玉米“两茬平作区”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在宜君县创建旱地地膜玉米“单作区”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在汉台区创建水稻小麦(油菜)“两茬平作区”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二)创建任务。凤翔县和临渭区,各建设1个万亩小麦玉米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其中建设不少于30亩的实验田,研究探索我省现阶段小麦玉米“两茬平作区”全程机械化生产工艺路线和其耕整地、播种环节作业机具类型及其各环节机械作业工艺规范,提出同类地区基本模式建议。
宜君县,建设1个万亩旱地地膜玉米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其中建设不少于30亩的实验田,研究探索我省现阶段旱地地膜玉米“单作区”全程机械化生产工艺路线和其耕整地、播种环节作业机具类型及其各环节机械作业工艺规范,提出同类地区基本模式建议。
汉台区,建设1个5000亩水稻小麦(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其中建设不少于30亩的实验田,研究探索我省现阶段水稻小麦(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工艺路线和其耕整地、播种环节作业机具类型及其各环节机械作业工艺规范,提出同类地区基本模式建议。
各县(区)培训项目实施农机技术人员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100名。
探索农机合作社承担示范园区作业和试验田作业的组织运行机制,并强化数据支撑,开展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分户经营在提高农机资源利用率和农机作业效率、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降低农机作业成本和提高土地产出率等方面的比较研究,为推动农机合作社这种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提供依据。
(三)技术内容。一是要集成先进技术。加强机械耕整地技术、秸秆还田技术、化肥深施技术、精少量播种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植保技术和联合收获技术等技术集成,组装配套形成一条龙机械化作业体系,覆盖示范园区作业全过程。二是要规范机械作业。严格作业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三是要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先进的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防治技术等先进农艺技术。
二、农时季节和实施期限
(一)凤翔县和临渭区,从今年夏玉米播种开始,至明年小麦收获结束。实施期限为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
(二)宜君县,从今年春玉米播种开始,至当季玉米收获结束。实施期限为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
(三)汉台区,从今年水稻育秧开始,至明年小麦(油菜)收获结束。实施期限为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
三、投资额度和资金用途
投资额度另行下达。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园区农机作业费补贴、试验田土地租用和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宣传推广和组织管理等项费用支出。其中,组织管理费用不得高于投资额的15%。
四、各级职责和组织保障
项目实施工作实行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制。我局负责资金落实、总体方案制定和抽查监督工作。市局负责县级实施方案和试验田建设方案审定、实施过程的全程指导监控和年度工作验收。市局应确定1名分管局长牵头抓总,明确主管科(站)具体负责,并向县(区)选派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擅长农机化项目管理的技术顾问,指导项目实施工作。县级局(站)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局长(站长)是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和试验田建设方案制定、具体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试验田建设工作总结,提出年度验收申请。
县级局(站)要提请成立或自主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技术顾问组和组织实施小组,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县级分管农机(农业)工作的政府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级财政局、农业局和农机局主要负责人以及示范园区所在地乡镇分管农机(农业)工作的乡长(镇长)组成;技术顾问组由县级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农机专家和农业专家分别任正、副组长,当地农机、农艺、种子和土肥等方面的专家为成员;组织实施小组要由县级局长(站长)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农机管理、推广、培训和监理等方面的业务技术骨干以及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组成。
五、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
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不同于常规的技术推广项目,属于研究创新型项目,具有探究性,富有挑战性。模式创建在点,应用推广在面,模式一旦大面积推广应用,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对此务必引起足够重视,以非同一般的态度,拿出非同一般的创劲,按照“抓好园区建设重在引领发展,搞好试验研究创建发展模式”的思路,切实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运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力求取得圆满成效。
(一)选定示范园区。示范园区在区位选择上,要靠近交通要道,做到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效应,充分展示效果;在村组选择上,要将机构健全、感召力强和群众信服作为主要依据;在具体田块选择上,要以不影响项目主推技术和工艺路线实施为前提,尽可能的与农业高产创建、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相结合,以便集中资金,提高实施效果。
(二)确定工艺路线。各县级局(站)要在市级技术顾问和县级技术顾问组的直接参与指导下,充分征求吸纳农机经营户和种植户的意愿,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紧扣当地农机农艺技术,制定出合理的农机作业工艺路线,指导示范园区农机作业。
(三)补贴急需机具。各县级局(站)要按照确定的工艺路线,对承载工艺所需的各类机具进行调查。摸清机具拥有量和需增量,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上予以重点倾斜,购置急需机具。宜君县要加大倾斜力度,重点要做好玉米联合收割机购置补贴工作。汉台区要加大倾斜力度,重点做好油菜播种和收获、水稻栽插机械的购置补贴工作。
(四)强化技术培训。各县级局(站)要以承担项目作业任务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为对象,以项目实施涉及机具的作业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为内容,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技术资料和现场技术指导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确保技术准确到位,提高示范和创建效果。
(五)搞好园区作业。示范园区农机作业要严格执行既定的工艺路线,并切实做到播种时段集中,力求种植品种和播量统一,灌溉、施肥和植保等田间管理措施一致,以便作物统一成熟,为统一收获创造条件。示范园区的农机作业任务应由农机合作社承担。农机作业费补贴直接补助合作社,合作社应在当地作业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扣减项目农机作业费补贴,并考虑集中规模作业减少机具转移空耗等因素,合理确定示范园区作业价格。
(六)搞好试验研究。试验田建设是项目实施的核心内容。各县级局(站)要围绕指定模式创建,以种植品种(当地主推品种)、播期(当地播期)、播量(精量标准)、作业技术规范和灌溉、施肥、植保等各类管理措施相统一为基础;以当地主推的多种耕整地方式和多种播种方式排列组合的各类耕种模式,在产量形成上的对比试验为研究内容;以农艺专家测产评定的产量和当地各农时季节农机作业市场价格为依据;以综合考量各种耕种模式产量、比较效益和大面积推广应用可行性等因素为研究方法;以试验田为阵地,开展试验研究,探索确定耕种模式。各县级局(站)要按照上述要求,在市级技术顾问的指导和县级技术顾问组的直接参与下,制定科学合理的试验田建设方案,指导和规范试验研究工作。各类耕种模式试验田块应栽插标志牌,标明品种、播期、播量、完整的工艺路线和作业技术规范,以便观展和管理。
(七)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局要督促指导县级局(站)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试验田建设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和试验田建设方案须经县级技术顾问组论证审核和市级技术顾问审定后,以市局正式文件上报我局备案,作为省、市检查指导的依据和市局年度验收的依据。
铜川和汉中市局应于3月底以前,宝鸡和渭南市局应于4月底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试验田建设方案以及市局分管局长、选派的技术顾问和主管科(站)负责人名单上报我局管理法规处。
六、搞好总结和验收工作
项目年度实施工作结束后,各县级局(站)要认真做好项目年度实施工作总结、年度试验田建设总结(附农业部门的测产报告),并向市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局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试验田建设方案进行验收。届时,我局将派员参加各地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结束后,以市局正式文件将项目实施工作总结、试验田建设总结和市局验收报告上报我局管理法规处。项目跨年度实施的,要按上述程序规定,于明年7月底以前将完整的项目实施工作总结、试验田建设总结和市局验收报告上报我局。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 19621甘肃省关于切实加快资金兑付的通知
- 18412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8243上海市第二批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结果的通报
- 17524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75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526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长沙恒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 16177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6048辽宁开展2024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 15409陕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一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