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3〕13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现将《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
实。各级农机部门要统筹安排,紧密配合,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附件: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3月11日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现全省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十二五”规划
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的部署,
现制定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一、目标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及农机化工作会议精
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促进发展、“四化同步”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大宣讲、大调
研、大试点、大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创新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高发展
质量效益为主线,实施改革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农机与农艺紧密融合,着
力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技术,全力服务农业生产,加强农机干部队伍建设正
确处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做好农机化工作的关系,努力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持
续”等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新突破,力争农机化发展好中求快、又好又快。
力争到2013年底,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700万千瓦,年增长2%;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
全,建设一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全省机耕、机插、机收水平分别达到84.5%、19.3%和
68%,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60%;进一步规范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机作业和服务的
社会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监管和打击惩处力度,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进
一步强化农机源头管理和执法监督,确保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好转。
二、办好十件实事
为推进“改革创新服务年”活动顺利开展,全省农机化系统重点围绕“一项改革、三项创新、
十项服务”,努力提升农机化服务水平,推进农机化协调健康发展。
一项改革,即:改革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程序,试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补贴入卡、逐
级监督”新模式。
三项创新,即:创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创新开展全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创新组建
省级农机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委员会。
十项服务,即:着力为全省农民机手办好十件实事。
一 是改革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实行全价购机、补贴入卡,让更多农民享受农机购置
补贴政策实惠。(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
二 是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机)部门试点开展水稻、油菜、果业和花生等生产机械化示范
区建设,为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充分发挥农机的主力军作用。(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
科)
三 是在全省建设一批集“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实
行项目化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和机具设备监管,真正解决农机户“维修难”、“服务难”和“难维修”
等问题。(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四 是开展农机化教育大培训行动,加大基层农机干部和农机手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农
机干部和农机手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免费赠送5000册《南方农机》杂志和《农机使用与维修》等教材
资料,指导农民机手科学使用与维修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效率;组织编写《江西省农业机械牌
证管理业务规程》,做到全省监理人员人手一册。(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监督管理科)
五 是组织农机跨区作业,继续推行农机加油IC卡,健全农机柴油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协调服
务,促进农机手增收致富。(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六 是开展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评比,评选一批示范社,从资金倾斜、项目扶持、硬件支
持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力度,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责任部门:办公
室)
七 是组建省级农机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委员会),建立农机化技术专家库,促进农机农艺
相融合和产学研紧密结合,力争制定一批农机化技术地方标准,提高全省农机化技术整体实力。(责任
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八 是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深入基层、上门服务,扎实组织开展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年度检验、上牌等工作,着力提升农机“三率”水平,构建平安、和谐农机。(责任部门:监督管理
科)
九 是集中开展农机经销、维修市场治理整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合工商、公安部门重
点打击无照、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规范农机销售和维修市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
的发生,保障农机修配市场的正常秩序。(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
十 是指导省农业工程学会及行业协会建设,倡导农机行业自律,规范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健康
发展。办好江西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网站,做好改版升级和功能分区,提高信息时效性和服务指导性,
引导农民选机购机。(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综合科、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改革创新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实行全价购机方式,坚持“全价购机、县级结算、
补贴入卡、逐级监督”原则,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名义印发
《2013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保3月中旬前启动实施。(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
2、精心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并加强监管。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力度,重点加
强补贴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农机购置
补贴政策及时、规范、足额落实到位。(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监督管理科)
3、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考评。把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纳入省农业厅对各设区市农业
局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设区市考核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考评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分配农机
购置补贴资金和经费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监督管理科配合)
(二)全力开展农机化示范区建设
4、全省开展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主动结合粮食高产创建、现代农业示
范区和优势农产品建设,整合部门和资金力量,争取本级财政和项目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
1个水稻、油菜或果业、旱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区,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省级建立25个示范区
(20个水稻、2个油菜、2个果业和1个花生机械化生产示范区),鼓励市县共建、多部门参与、齐抓共
管,加强技术集成示范,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充分发挥全省120
个机械化生产示范区示范辐射作用。(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科配合)
5、深入开展“推进机插秧,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活动。以创建水稻生产
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为契机,建设20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大力推广应用水稻工厂化育
秧技术,实现全省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60%目标,力争主要示范区综合机械化水平率先突破70%,
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科配合)
6、全省开展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以机械化示范区为依托,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以
省财政2000万元专项资金为支撑,在全省建设一批集“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技术服务”为一体的
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实行项目化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和机具设备监管,真正解决农机户“维修难”、
“服务难”和“难维修”等问题。(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7、加强示范区建设管理和考评。把全省开展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纳入省农业厅对设区市农
业局的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设区市考核县级示范区建设管理情况,并对各地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的争
取纳入下年度省级示范区建设。加强对省级示范区建设的管理和考评,实行鼓励和淘汰机制,提高示范
区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对部级水稻、油菜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的实施管理,争取在项
目验收评审中,“”档次零的突破。(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科)
(三)全力组织农机化生产
8、组织部署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展百万农机闹春耕、“双抢”大会战和秋收冬种农机
化生产“三大战役”,切实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和抢农
时、保丰收。建立健全农机生产救灾预案,及时组织修复损毁农机具,开展抗旱排涝、抢收抢种、改种
补种、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等农机抗灾作业,切实发挥农机在农业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责任部
门:科教与生产科)
9、加强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引导。做好跨区作业证的印制和免费发放,做好市场信息服务和协调
服务,努力扩展跨区作业领域,扩大作业范围,提高作业效益,增加机手收入。积极协调能源和石油供
应部门,进一步推行农机专用加油IC卡,建立健全农用柴油长效保障机制。(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
科)
(四)增强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能力
10、推进农机农艺相融合。整合省农机研究所、省农业工程研究所、江西农业大学工学院和各
设区市农业科学院(所)等科研、教育机构力量,共同推进全省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完善农机农艺融合
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推广职能,争取资
金投入,会同粮油、农技等部门研究提出我省重点作物薄弱环节农机农艺技术指导意见。(责任部门:
科教与生产科)
11、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争取落实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积极推动“企社共
建”,进一步加强农机服务组织信息化管理服务,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比创建,培育发展一批
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经验交流、培
训,规范和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办公室)
12、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阳光工程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加大
对县级农机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乡镇农机员和农机手的培训力度。指导南康市、修水县和省农业工
程研究所等3个部级职业技能鉴定示范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县级农机部门做好阳光工程农
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农机驾驶培训学校的管理和培训指导。全省培训农机从业人员10万人次。
(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科、装备设施科)
(五)加强农机市场和生产监督管理
13、规范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试验鉴定工作程序、改进试验鉴定方法、完善鉴
定检测手段、强化鉴定监督职责,通过农机化技术专家委员会评定农机试验鉴定,促进农机鉴定工作规
范实施,推动农机产品质量稳步提升。(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办公室配合)
14、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以补贴机具监管为重点,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开展补贴机具重点检查和质量调查,严厉打
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害机手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
网点的持证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省农业工程学会等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农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
序,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和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
科配合)
15、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完善省级创建考评标准,搞好创建工作检查、考评和验
收,从2013年起申报“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县,须先评为省级“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县,并严格
创建标准,实行淘汰制。全年计划创建3个示范县(市、区),10个省级示范县(市、区)。(责
任部门:监督管理科、装备设施科)
16、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强化
监理人员为农服务意识。全省组织评选省级示范窗口5个、示范岗位标兵10名,其中向农业部推选
示范窗口3个、示范岗位标兵6名。开展“牌证制作核发管理规范年”活动,启动建立江西省农业机械
登记品牌型号库,启用农机监理业务应用系统,提高监理业务工作效率,规范牌证核发工作,研究
制定拖拉机牌证免费管理试点方案,在1个设区市启动免费试点工作。编印《江西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
业务规程》,组织开展监理业务规范化督导检查,加大对违规发放牌证的治理力度,推动全省农机监理
业务规范化建设。(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装备设施科)
17、认真抓好农机生产。全省扎实抓好农机生产年(月)、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
违”及督导检查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机手的意识和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
组织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把隐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
发生重特大农机责任事故。组织全省开展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数据与基础信息摸底排查工作,更
准确地掌握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数据,实行分类管理,倡导各地开展微耕机、耕整机等小型农业机械的备
案登记管理试点。督促各地既要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开展统一年检,又要开展进村入户、下乡下田的
分散年检,充分发挥移动检测线的作用,提高检验质量和效率,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强化农机
监理“三员”培训,建立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定期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进
行考核通报。加强农机事故处理指导与预防工作,认真做好《农业机械事故月报》统计和分析,确保统
计工作及时、准确、,开展农机互助调研,适时启动农机互助保险工作。(责任部门:监
督管理科)
(六)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
18、强化农机化信息宣传。做好江西农机化信息网的更新维护和改版升级,集中开展一次全省
农机化信息员培训,分解信息宣传任务,完善信息考评机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协助做好购机补贴政
策、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机械化生产动态、合作社发展、农机质量和监理等农机
化工作的信息宣传,确保农机化工作和宣传两到位、两促进,实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
字、网络有篇幅的“四维”动态宣传效果,确保完成省农业厅下达的农业重要信息、新闻宣传和信息量
考核任务,确保在江西农业信息、中国农机化信息网的信息排名靠前,积极营造农机化发展的良好舆论
氛围。(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科室配合)
19、做好农机化统计工作。根据农业部及省农业厅的部署要求,对近两年制定的畜牧业、林果
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5个农机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实行试行工作,并按照新修订的农
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统计。以农业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办法》为指导,提出农机设备报废
实施意见,规范报废机具相关数据统计,做好农机总动力等主要指标增减的准确衔接,开展农机普查,
编制农机化发展规划,为全省农机化科学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科教与生
产科、监督管理科、装备设施科配合)
20、加强机关制度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等要求,完善
机关内部制度,规范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和工作秩序,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
设,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农机化工作顺利落实。(责任部门:综合科,各科室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农机购置补
贴及各项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将重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明确进度和要求,强化督促落实、过程
管理和考核结果运用,牢牢把握农机化工作的主动权。加强对市、县级农机化工作指导,密切与农机科
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形成攻坚克难、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
(二)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学习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
努力形成主动学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好风气。针对新情况,研究新方法,开拓新思路。跳出思维
定势的条条框框,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形成合力,互利共赢,共同发
展。树立干部队伍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升农机部门公信力。
(三)强化廉政建设。积极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查找农机购置补贴和项目管理实施的廉政风险
点,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不断完善工作缺失、提高人格魅力。加强局、总队机关工作制度建设和
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廉政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财
政资金、干部政治,塑造农机部门干部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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