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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03-29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8360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农机计财﹝2013﹞62号
 

各市、县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廉洁实施,按照农业部《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办法》要求,我局制定了《2013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根据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3月26日

2013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自2004年实施以来已进入第十个年头。十年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连续增长,机具种类不断扩大,受益农户持续增加,运行操作方式逐步完善,在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机工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增强和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应,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好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督查内容

 主要检查2012年和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内容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重点督查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按要求报市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批。严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坚决杜绝省域内补贴机具品目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二)农机购置补贴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重点督查是否成立由县领导牵头,财政、农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是否集体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是否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三)补贴责任落实和各项制度健全情况

市农机部门是否同所属县级农机部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县级农机部门是否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市、县农机部门是否正式行文制定以下制度: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廉政风险防控、补贴责任制度。

       (四)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

 抽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要求。深入检查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是否公平公正公开,优先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受益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

 (五)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情况

检查补贴机具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等是否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以及省局《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3﹞45号)要求。

 (六)补贴机具质量和牌证管理情况

加强在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重点检查机具基本配置部件名称规格与产品说明书是否一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加强补贴机具牌证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原则上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在投入使用前,应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七)补贴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补贴实施前、中、后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检查各地是否按照《安徽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特别要检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规定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2012年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和金额等情况。

      (八)补贴管理软件使用和档案建设情况

       了解基层工作人员使用软件系统的熟练准确程度,检查补贴机具经销商填报软件系统数据的准确完整程度,限度减少因误填、漏填、错填导致汇总数据有误、机具出厂编号重复等情况的发生。重点督查农机购置补贴的各类原始档案是否真实完整。

      (九)“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和“报废更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省试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模式,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加强预判和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创新试点方案的宣传,操作程序执行,购机农民筹资难易,补贴机具经销企业资金回收难易,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快慢,补贴资金在县级财政管理使用规定,补贴机具核查,购机发票内容是否完整等情况。继续开展“报废更新”试点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管,确保实施效果,为进一步深化推广提供实践基础。

       (十)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继续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受益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兑付方式、结算兑付进度等。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任何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全省通报批评,并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廉政风险防控和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

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失职渎职、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市、县农机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做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报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按照省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检查考核各市、省直管县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对县区延伸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等。

(十二)举报投诉查处情况

加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调查。主要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

        三、督查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专项督查(3-4月)。深入乡村一线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查找问题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的范围覆盖所有的市、省直管县,每个市督查1/3以上的县(市、区)。

 (二)购机户抽查(5-10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电话随机抽查,市级核查500台以上补贴额大于5000元的农机具,省级核查1000台以上补贴额大于5000元的农机具。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并加以解决和进行责任追究。

 (三)延伸绩效管理核查(11-12月)。按照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各市和省直管县工作效果。各市也要对各县区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和相关投资安排相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做进一步核查。

 (四)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全年)。省局将组织督察组,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主动进行督查。各地对省局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送省局。

       四、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辖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省农机局继续设立6个农机购置补贴督查组,按照各自分管片区,分时段开展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延伸绩效管理核查、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每项督查任务完成后,各督察组须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省局督察组对各市、省直管县的督查结果,将直接与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评挂钩。

 组 计财处:负责芜湖市、马鞍山市、淮南市;

 第二组 管理处:负责亳州市、淮北市、阜阳市;

 第三组 科教处:负责督查宿州市、蚌埠市、滁州市;

 第四组 产发处:负责督查六安市、合肥市、铜陵市;

 第五组 鉴定站:负责督查池州市、安庆市、宿松县;

 第六组 推广总站:负责黄山市、宣城市、广德县。

 省农垦局参照本通知要求,负责相应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督查工作。



附件:   2013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

链接地址:http://www.ahnjh.gov.cn/Content.asp?ID=26613&LClass_ID=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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