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农机发〔2013〕2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牧)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廉洁实施,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请你们,请按照方案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河北省农业厅
2013年5月6日
河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廉洁实施,按照农业部《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在总结近些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运行操作方式变化特点和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全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我省自2004年实施以来已进入第十个年头。十年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连续增长,机具种类不断扩大,受益农户持续增加,运行操作方式逐步完善,在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机工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持续增强和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应,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今年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重点
主要检查2012年和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不论涉及到哪一年,均一查到底。按照农业部《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我省农财两厅《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河北省2013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确定如下检查重点:
(一)补贴实施方案及组织机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市县,是否按照农财两部和农财两厅的要求制订了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建立了相关领导牵头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机构,对重点事项是否经过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研究,是否存在一个部门和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是否按要求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
(二)补贴机具确定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采取改头换面、名实不符等手段将《意见》、《方案》确定的品目以外的机具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擅自将未列入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严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随意缩小补贴机具品目范围。
(三)补贴额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补贴额确定工作规范性检查,重点检查各市县及经销商,是否存在某类机具补贴额过高,以及同类机具补贴额在区域内是否保持一致。加强对补贴机具售价情况的监督,严禁趁机乱涨价,重点查处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享受补贴价格高于不补贴价格的情况。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各实施县要及时搜集县域内所有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为补贴额调整确定工作打好基础。
(四)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意见》、《方案》要求。深入检查县域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严肃查处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
(五)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检查补贴机具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经营行为查处等环节是否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要求。重点检查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省厅制定的规定进行了查处,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是否及时恰当有力,查处结果是否公开,黑名单制度是否建立和有效运行,是否存在因查处不当引发纠纷等与依法行政不符的行为。
(六)补贴机具质量和牌证管理情况。加强在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重点检查机具基本配置部件名称规格与产品说明书是否一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对发现的个别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省农机局反馈。加强补贴机具牌证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在投入使用前,应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七)补贴信息公开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加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补贴实施前、中、后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检查各地是否按照《意见》、《方案》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特别要检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规定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2012年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和金额等情况。及时纠正不使用统一开发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行为,检查各地是否建立健全软件系统管理规程,了解基层工作人员使用软件系统的熟练准确程度,限度减少因误填、漏填、错填导致汇总数据有误、机具出厂编号重复等情况的发生。
(八)“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情况。今年我省经农业部、财政部批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加强预判和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创新试点方案的宣传、操作程序执行、购机农民筹资难易、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快慢、补贴资金在县级财政管理使用规定、补贴机具核查、购机发票内容是否完整等情况。
(九)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受益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兑付方式、结算兑付进度等,对任何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省农业厅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评估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失职渎职、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检查考核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对市县延伸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等。
(十一)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以及上级机关转办的群众举报件查处等情况的调查。主要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
(十二)宣传发动及有关材料上报情况。重点检查各市县是否对补贴政策进行了相关宣传,宣传效果是否到位,特别是县一级,是否广泛利用了各种媒体,是否做到了家喻户晓。各市县要认真总结当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种渠道上报省农机局,对出现的问题也要进行及时反馈,以便指导全省的工作。
三、检查安排
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延伸绩效管理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4-5月、8-10月)。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省、市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均要成立督查组,深入乡村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查看资料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对今年举报投诉多的市县进行案件查处情况专项调查。
(二)购机户抽查(5-9月)。省农机局与省农机推广总站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量每市1-2个县、每县抽查10个以上购机户,并将抽查情况通报全省。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省农机局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并加以解决和进行责任追究。各市县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农机局。
(三)延伸绩效管理核查(11-12月)。按照省农业厅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总体要求,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各地工作效果。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和相关投资安排相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做进一步核查。
(四)举报投诉调查(全年)。农业厅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市县对农业厅等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并负责查处本区域内的举报投诉案件。对部、省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结果使用
通过督导检查,对在执行有关规定中,创造出好经验、好做法的单位进行总结交流及表扬;对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肆意变通,造成农民群众不满,损害政府形象的,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提请当地进行责任追究等措施。
五、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农业厅成立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长、省监察厅驻省农业厅监察专员孙进群同志任组长,省农机局局长张连才、驻厅监察室主任郜彦忠任副组长,厅计财处、驻厅监察室、农机局、农机推广总站、农机监理总站、农机修造总站、农机鉴定站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农机局,负责日常工作。
今年继续实行处级干部包市的做法,具体是:农机局局长张连才包邯郸市、副局长田继来包唐山市、副局长郭恒包沧州市、调研员王立华包承德市、助理调研员王行楹包秦皇岛市、副处级干部张彦军包张家口市、省农机推广总站站长孙东法包石家庄市、省农机鉴定站站长刘锋包保定市、省农机修造总站站长江光华包衡水市、省农机监理总站站长史家益包邢台市、省农机推广总站副站长李少波包廊坊市。各包市干部要定期到督导市指导工作,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负连带责任。
各市县要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区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各市要督促指导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推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链接地址:http://www.heagri.gov.cn/hbagri/web_zy/hbnj/detail.jsp?articleId=8aa0878c3e7779e3013e820c8e0d0152&lanmu_id=304
网站截图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 19621甘肃省关于切实加快资金兑付的通知
- 18412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8243上海市第二批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结果的通报
- 17524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75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526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长沙恒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 16197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6058辽宁开展2024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 15419陕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一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