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市大力推进购机补贴工作规范化建设 促进惠农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2013-05-27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8680
农机购置补贴规范化建设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廉洁实施的有力保障。近年来,诸暨市农机管理总站积极探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化实施做法,总结归纳并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构建了“程序规范、权力制约、责任明确”的工作责任机制。方案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规范与便民相统一”的原则,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重点环节作进一步细化与落实,明确了岗位设置与职责,明确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主要为“七个规范化”:
一是大力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审批工作流程按受理补贴申请→实地资格核查→通过分级审批顺序进行;结算工作流程按受理结算申请→实地机具核实→通过结算拨付顺序进行。进一步规范明确内部岗位设置,包括申请受理岗、分级审批岗、信息录入岗、核查监督岗、档案管理岗。
二是大力推进审核审批规范化。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一方面根据年度内申请中央补贴资金额度大小分为乡镇级审批(总额5000元及以下)与市级审批(总额5000元以上);另一方面根据单次申请中央补贴资金额度将市级审批权限设定为四级,即单次申请中央补贴资金2万元(含)以下(不含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的由购机办主任负责审批,单次申请中央补贴资金2-10万元(含)的由分管站长负责审批,单次申请中央补贴资金10-80万元的由站补贴工作实施小组讨论决定,申请中央补贴资金超过文件规定额度的由诸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主动公示购机信息,小额补贴机具由镇乡(街道)负责核实公示,在补贴资金结算资料上报前按要求完成;大额补贴机具由市农机管理总站负责核实公示,在补贴资金拨付前完成。所有补贴对象的购机信息公示资料要存档备查。
四是大力推进监督检查规范化。从严把握机具核查,要坚持事前事后、普查抽查、常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补贴机具在位在用情况(特别是有地方补贴资金的插秧机、烘干机),重点检查补贴机具擅自转让、转卖行为。从严把握经销商监管,认真审查补贴经销商申报资格、严格监管经销商售后服务、严管执行部里“七个不得”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情况,杜绝虚购、套购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是大力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专门设立购机补贴档案室,按照一机一档的要求分类建档。包含销售确认表、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确保所有档案5年内可查询。各镇乡(街道)按要求对负责审核的小额补贴机具和保存完整的档案资料;对负责初审的其它机具应保存完整的初审资料及机具名册档案。
六是大力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化。市与镇乡(街道)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与辖区内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直销企业)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政承诺书。以责任制落实来约束行为,规范工作。邀请政法系统有关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教育”、“履责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廉政意识,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和“八不准”等有关规定。
七是大力推进投诉处理规范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咨询与投诉处理机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咨询与投诉电话,确保咨询、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一是大力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审批工作流程按受理补贴申请→实地资格核查→通过分级审批顺序进行;结算工作流程按受理结算申请→实地机具核实→通过结算拨付顺序进行。进一步规范明确内部岗位设置,包括申请受理岗、分级审批岗、信息录入岗、核查监督岗、档案管理岗。
二是大力推进审核审批规范化。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一方面根据年度内申请中央补贴资金额度大小分为乡镇级审批(总额5000元及以下)与市级审批(总额5000元以上);另一方面根据单次申请中央补贴资金额度将市级审批权限设定为四级,即单次申请中央补贴资金2万元(含)以下(不含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的由购机办主任负责审批,单次申请中央补贴资金2-10万元(含)的由分管站长负责审批,单次申请中央补贴资金10-80万元的由站补贴工作实施小组讨论决定,申请中央补贴资金超过文件规定额度的由诸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主动公示购机信息,小额补贴机具由镇乡(街道)负责核实公示,在补贴资金结算资料上报前按要求完成;大额补贴机具由市农机管理总站负责核实公示,在补贴资金拨付前完成。所有补贴对象的购机信息公示资料要存档备查。
四是大力推进监督检查规范化。从严把握机具核查,要坚持事前事后、普查抽查、常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补贴机具在位在用情况(特别是有地方补贴资金的插秧机、烘干机),重点检查补贴机具擅自转让、转卖行为。从严把握经销商监管,认真审查补贴经销商申报资格、严格监管经销商售后服务、严管执行部里“七个不得”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情况,杜绝虚购、套购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是大力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专门设立购机补贴档案室,按照一机一档的要求分类建档。包含销售确认表、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确保所有档案5年内可查询。各镇乡(街道)按要求对负责审核的小额补贴机具和保存完整的档案资料;对负责初审的其它机具应保存完整的初审资料及机具名册档案。
六是大力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化。市与镇乡(街道)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与辖区内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直销企业)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政承诺书。以责任制落实来约束行为,规范工作。邀请政法系统有关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教育”、“履责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廉政意识,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和“八不准”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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