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全区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3-07-11
宁夏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9840
关于全区集中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宁农局(机)发〔2013〕28号
宁农局(机)发〔2013〕28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农机中心、农机监理所、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3]25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生产长效机制,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有效排查治理隐患。结合我区农机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农机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集中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化农机免费管理,进一步落实农机生产责任制,强化农机源头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积极营造农机氛围,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农机事故及重、特大农机事故,实现全区农机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农机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地是否实行农机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有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按《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制修订了农机生产应急预案;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其他新型农机化经营服务主体等农机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维护、检修制度是否建立并完善;农机宣传教育是否常抓不懈。
(二)农机主要生产作业区域、重要农作物农机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业机械集中作业场所、农机跨区作业转移区域、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以及夏季农忙事故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机具的隐患。检查作业机具是否经过技术检验,重点检查制动、转向、操纵机构是否有严重隐患和拖拉机上路行驶作业。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装警示标志、夜间反光装置情况。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和不按规定参加检验等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农机执法监管情况。检查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六小农机”的治理情况。各地结合“三夏”农机和各地农业生产实际,对卷帘机、脱粒机、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等影响操作的裸露运动部件进行检查整治,督促业主和操作人员及时安装上防护装置,有效排除隐患,确保生产。各地要建立“六小农机”检查制度,做到排查事故隐患经常化、制度化。
(五)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各市县(区)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检查是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检查是否存在事故瞒报的情况;检查是否进行农机生产应急预案事故演练活动;是否按照《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文书规范(试行)》要求规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文书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行为;检查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分析评估及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各地要对本地区农机生产状况进行评估,要求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自查,制定自查方案,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查和梳理。对发现的隐患,要求经营者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各地农机部门对农机生产、营销、维修及作业的组织及个人进行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研究根治办法,制定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跟踪督查到位。自治区农机生产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地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重点督查。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各地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农机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对生产大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做好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健全组织领导
农牧厅、安委会对此次农机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自治区农机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农机局王林局长任组长,郭广生调研员、监理总站石良玉站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程岚、肖学祥、段爱平、曹莉、张训国、樊向东、吴国辉、赵旭光、马宗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监理总站,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全区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近期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同时要求各地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地农机监理机构应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隐患治理,保证农机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负起农机生产责任人的职责。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农机生产大检查与“农机生产月”活动、农机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发动乡镇、村组、作业公司及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及经销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把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分解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排查。各地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组织专门力量,深入镇村、农机作业线,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突出重点时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农机合作社生产薄弱环节的监管和整改,特别要抓好当前“三夏”农机作业,加强“三夏”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各项农机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三)大力整治,强化监督。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农机监管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进行切实的整顿,彻底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对大检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大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隐患排查责任到人、跟踪到位、整改到位。区农机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大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广泛宣传,总结提高。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手机报、手机信息等新媒体,加大对农机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增强做好农机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生产氛围。
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农机生产大检查的工作信息、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报送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要求每月至少报送简报或信息2篇,并于9月20日前将大检查的工作总结上报总站。报送邮箱:nxjltj@163.com.
宁夏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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