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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大地悄然兴起的新种地模式

   2013-08-05 中国农机总网8890
核心提示: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托管,有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便于机械化耕作及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管理,符合中央制定的土地流转政策。“我的地,你来种,你收费,粮归我。”这种新兴的“土地托管”模式,自去年开始在河南省一些地方走俏。在农村劳动力不足和分散经营的背景下,这种新兴的模式效果如何?“土地托管”模式还需政府在政策、贷款、培训等方面“托”一把。
  土地托管走俏邓州农村

  7月底,正是玉米授粉、灌浆的关键时期,种地的农民都忙于除草除虫,邓州市龙堰乡北店村农民段道龙却悠闲地坐在家中休息。

  “我把地托管给合作社了,从种到收都不用操心,到时给人家付费就中了。”50岁的段道龙种了一辈子庄稼,本来家中只有几亩地,近几年,他的几个哥哥都去城市打工了,把地都给他种,目前一共种了45亩耕地。原来一年忙下来,累得够呛。

  去年秋季,村里成立了一家名为众哈哈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专门托管经营耕地,收取一些费用,帮人种地,还签约承诺增收。

  眼看着不少村民都把地交给了合作社来种,段道龙也在冬小麦播种前,与合作社签了合同,把45亩耕地全部交给了合作社管理。

  虽然有合同做保证,但段道龙心里还是不踏实。种了一辈子庄稼,他种的小麦亩均产量一直在750斤左右徘徊。一交给合作社就能增产?万一赔了咋办?

  所以,一年来,从种植、管理到收割,老段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合作社的种地全过程。直到今年6月2日,合作社请的联合收割机进地收完麦子,一过磅秤,老段的45亩麦子净收获39330斤,平均每亩比往年的750斤增产124斤。老段这才松了一口气。

  “如果家里有几亩地,自己忙不过来,又不想流转给别人,可以将土地从种到收全程托管给合作社。打了粮食卖了钱,扣除托管费用,收入全归自己。”邓州市农业局局长马黎升说,邓州市是一个拥有175万人口的县级农业大市,常年在外务工的青壮年劳力有45万人。劳动力紧张,而很多农民也不愿意把土地流转,致使土地荒废或者得不到良好的管理。而耕地“入托”合作社这种新模式无疑有效促进了这一问题的解决,让农民尝到了甜头,因此受到热捧。

  “土地托管”缘何受欢迎?

  “对农民而言,相当于雇了个保姆,支付一定的金额,增加了产量,实现增收。对于合作社而言,其收入则主要靠收取托管费用、赚取农资差价来实现。”马黎升说,这种模式无论对农民还是合作社,可以说是双赢,各得好处。近两年来,在工商和农业部门引导下,邓州市相继成立了285家经营土地托管业务的合作社。

  马黎升说,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委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组织,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也是土地流转的一种新探索,简单地说,土地流转是“你的地,我付费,我经营,我受益”,而土地托管,“地还是农民的,种什么还是农民说了算。”这是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的根本不同,对那些种了一辈子粮食的农民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

  马黎升认为,土地托管所带来的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农民收入的提高等等功能,和土地流转效果一致。但与土地流转明显不同的是,土地托管没有改变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农民依然是土地的经营主体、投资主体和受益主体。土地托管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分”的优势与土地规模经营“统”的功能的组合。

  邓州市桑庄镇周庄村农民王增祥告诉记者,相比较而言,他更愿意选择土地托管,因为在当地,如果将土地流传出去,一年的收入也就是300~600元,而托管则可以收入近两千元,二者差别很大。此外,土地还是自己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种庄稼,“对农民来说,有自己的地种还是踏实些。”

  而对于接受托管的合作社来说,也有不少好处。邓州市众哈哈合作社理事长张朝合说,如果是土地流转的话,合作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承担很大的风险,而土地托管则可以从农民那里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用,可以缓解自己的资金压力,还释放了各种虫灾、旱灾等带来的经营风险。

  在连续几天的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土地依然是多数农民生活必须保障的农村,土地托管契合了一部分外出务工农民离乡不离土的意愿,尊重了一部分传统农民的种粮习惯和土地情结,更适应了当前我国农村人多地少的农情。当农民因为种种原因对种地力不从心之时,土地托管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当现代农业发展受制于分散经营的小生产方式时,土地托管不用流转土地,依然达到了规模经营的效应。

  土地托管效果如何?

  “我给你算笔账。”7月24日,段道龙在众哈哈农业种植合作社的办公室里告诉记者,每亩地每年需要交500元的托管费,45亩地要交2万多元。而今年小麦平均每亩增收124斤左右,45亩耕地仅小麦增收达到了5580斤,按今年的市场价,能多收入6000多元。接下来还有秋玉米,每亩可以增收200斤左右,还能多收入近万元。“也就是说,除去增收的钱,再多交5000多元就行,但两季作物的种子、化肥、农药、人工、管理等投入费用都省了,算下来,划算得很。”

  邓州市农业局局长马黎升则算了另外一笔账:邓州每亩耕地每年可种小麦、玉米两季作物,加入合作社后每亩玉米至少增产200斤,小麦至少120斤,年增效益少说也有200元,130万亩托管土地就能增收2.6亿元。

  近日,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河南夏粮总产量实现“十一连增”。而据邓州市农业局的统计,今年该市小麦平均亩产396.4公斤,预计总产量可达10.4亿斤,增产幅度4.8%。

  为什么加入托管合作社就能增产呢?邓州市众哈哈农业种植合作社理事长张朝合说,粮食增产主要在于良好的管理。众哈哈合作社采用的是“统一耕地、统一测土配肥、统一供种、统一播种、统一病虫草害管理、统一收割、统一收购、分户结算”的经营模式。合作社建有自己的实验室、配肥站,还长期聘请邓州市的3名农业专家作技术顾问,种子全部由邓州市种子公司提供,走科学兴农的道路。

  张朝合介绍,农户土地交给合作社统一管理,打破了一家一户田块之间的界限,使原来田块之间10厘米左右宽的“地山沟”也能种上庄稼,同时,土地交给合作社,方便合作社大面积统一管理,降低了农药、肥料、田间用水等生产资料的投入成本,使入托农户增产又增收。

  南阳中豫花生专业合作社邓州分社经理鲁占杰告诉记者,合作社通过专业化的规模经营实现了节支增收。合作社可以直接从厂家采购良种、无公害农药,比农民自己购买便宜许多;采取集约化管理,提高了耕种管理效率;推广的良种,统一防治病虫害,都为增收增效提供了保障。原来种粮食都是靠天收,现在有良好的管理和农业技术指导,不出意外的话,比起原来产量是会增长的。

  还需政府“托”一把

  近两年来,土地托管模式在我省南阳、焦作、驻马店等地迅速发展。顺应土地托管的发展,承接托管业务的合作社也发展迅速,仅在邓州市桑庄镇就有邓州市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南阳润泽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南阳中豫花生专业合作社、邓州绿农植保专业合作社等十多家合作社参与土地托管。

  在整个邓州市,有285家合作社共托管土地130多万亩,占邓州总耕地面积的55%。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合作社的盈利来源,除了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用,大多是通过直接经营厂家种子和农药等赚取差价利润。

  然而,不少经营土地托管的合作社负责人谈起发展,都有些着急。由于客观条件制约,合作社普遍存在资金不足、人才缺乏和设施简陋等问题。

  张朝合说,土地托管的好处自不待言,但作为经营主体,他们还有不少担忧。

  首先,农民将农田托管给了合作社,同时也把农业经营风险“托”给了合作社,一旦遇到特大自然灾害、病虫害,造成农作物减产,合作社的收益就会受到影响,继而影响这种模式的持续发展。

  其次,由于农民和合作社签订托管合同时只预付部分托管费,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资金周转,这就造成了合作社资金不足的问题,银行贷款又很困难,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还有就是,农民将农田托管给合作社,希望得到专业服务,因此,拥有一定的专业人才是合作社发展的必要条件。但目前许多合作社受困于人才匮乏,发展动力不足。

  “希望政府在农业补贴资金、贷款、人员培训和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张朝合说,土地托管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也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但发展中存在的这么多问题,希望能引起政府的重视,需要政府“托”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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