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
今年,中央和市财政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对本市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其中,中央财政第一批安排我市8000万元补贴资金,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补贴资金。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在保持政策持续、稳定的基础上,今年本市农机补贴政策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一是实施“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新方式,主要的变化是:农民购机时需要支付全款,购机后经过区县农机中心和区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区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到农民的银行卡账户中。
二是减少机具品目设置,满足重点机具应补尽补。2014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在2013年的基础上,减少了14个销售数量较少,受益面较小的品目。从实践经验看,补贴种类范围过大,不利于集中资金发展关键和薄弱环节机械,不利于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也会增加监管难度。通过调研分析,合理调整补贴范围,抓大放小,合理分配和使用补贴资金,可以更好的满足重点补贴产品的申购要求。
三是进一步突出补贴扶持重点。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比例仍然为不超过机具售价的30%,单机最高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在此基础上,为全力支持美丽天津·1号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全市农机装备结构,今年对农民购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深松机、平地机等保护性耕作机具,设施农业机械等产品给予重点补贴,应补尽补。
四是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全市农机系统各级干部职工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农业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和纪律规定,切实落实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补贴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五是进一步推进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全市补贴过程中将全面启用新版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现补贴购机申请、公示监督、协议签订、审核供货、资金结算、数据统计、信息查询的电子化、网络化,使得补贴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补贴政策操作更加阳光、规范。
随着中央和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逐年增加,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农机补贴政策将惠及更多本市农民,从而为全面提升本市农机装备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及农机化作业水平,进一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出新的贡献。预计,在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全市农机购置总投入将达到3亿元,新增农机具数量将达到1万台左右,约1万户农民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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