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2014-08-07
新疆农机局6920
核心提示:新农机办函〔2014〕7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农机购置
新农机办函〔2014〕7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新财农〔2014〕156号),将2014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资金(详见附件)拨付各地。为认真做好2014年下半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定使用方案
各地农机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发〔2014〕3号)要求,与当地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调研、科学谋划,抓紧制定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县市使用计划和方案,充分发挥资金导向作用,为完成我区下半年农机化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各地将2014年中央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量分县(市)使用计划和方案,于2014年8月20日前报我局农机管理处备案(一式两份)。
二、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好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对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科学合理布局,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意义重大。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第二批补贴资金的使用和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严格规范操作。各地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发〔2013〕2号)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到责任、宣传培训、监管服务三到位,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把好宣传申报、补贴对象确定确认、自主购机、机具核实、资金兑付等五道关,正确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确保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公开补贴政策,让广大农牧民了解补贴程序、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要严格按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工作制度规范操作、创新补贴工作运行机制和补贴模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公正、公平、公开。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借鉴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秋冬农业生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抓紧组织实施,加快实施进度。要统筹安排,组织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做好补贴产品的生产和供应,认真做好农民申请、审核、供货等各项工作。特别是批补贴资金实施较慢的地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没有上传购机信息的企业及时上传材料确保实施进度。
(五)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的要求,切实遵守“八个不得”和“八个坚决禁止”规定,加强补贴工作监督检查,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督查方案,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阳光操作,重点检查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监管及补贴机具质量服务补贴产品价格等。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对违规操作,违反纪律的,要会同纪检、监察、查清事实,明确责任,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有关要求
(一)第二批补贴资金与批补贴合并实施。各地在实际操作中不得突破当年资金总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极具种类、补贴产品目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核实结算及档案管理等要严格按《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发〔2014〕3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批补贴实施情况报表可直接在批报表的基础上累加统计上报。
(二)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上报工作。目前,我区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实施到位,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正陆续展开。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抓好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到货核实和结算工作的同时,按照补贴程序和制度要求,抓紧做好第二批购置补贴资金的宣传、申报、确认和实施进度上报等工作。2014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较缓慢,除了购置补贴软件系统开通晚的因素外,主要原因是生产、经销企业把销售信息不及时上传,造成数据流程停滞,严重影响系统反映的兑付进度,影响了我区上半年的实施进度。因此,各地加强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管,督促做好销售信息上传工作。各生产企业要督促经销商做好机具和发票信息及时上传工作。
各地农机部门按照我局“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农机办发〔2014〕35号)文件要求,抓紧做好2012-2013年购置补贴信息补录、核对和数据完善等工作,把这项工作务必于8月30日前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建档工作。2014年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须于12月25日之前完成,各类购置补贴档案资料要及时归档。主要包括三类:类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台的有关办法、制度、文件、公示稿、决议等记录工作过程的相关资料;第二类是购机户档案,主要包括明细表、购机补贴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购机发票复印件等,档案需按照确认通知书编号顺序装订成册;第三类是农机购置补贴电子信息档案。一是县(市)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购机补贴信息录入上报、通知书的打印、机具核实等操作工作,确保购机户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二是各经销商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流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机具有关信息的录入、购机发票扫描上传等工作。
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完成后,各地、州、市农机局要及时做好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于12月25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执行情况总结报送自治区农机局管理处。
新疆农机局
2014年8月6日
2014年8月6日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点击排行
- 18471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7582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93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224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4555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告
- 14226安徽省开展2024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 14127河南省关于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投档机具(第三批)复核结果的公示
- 13998贵州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 13909黑龙江省开展2024—2026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