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标准:秸秆还田机械操作规程
2014-10-09
中国农机新闻网9010
核心提示:田间条件:田面平整,坡角不大于5度;旱地作业时,土壤含水率不大于30%;水田作业时,地块应浸泡24—48小时,水层深为1—3厘米;秸秆铺放均匀,秸秆还田量应符合农艺要求。
标准编号DB32/T1174—2007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秸秆还田机械的作业条件、操作使用、事项、检查保养、维修、贮存等技术规程。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小麦、水稻等作物为主的秸秆还田机械。
主要技术内容
1.作业条件
(1)田间条件:田面平整,坡角不大于5度;旱地作业时,土壤含水率不大于30%;水田作业时,地块应浸泡24—48小时,水层深为1—3厘米;秸秆铺放均匀,秸秆还田量应符合农艺要求。
(2)操作人员条件:操作人员须经过操作技术教育与培训,并熟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还田机操作技能。
(3)机具条件:还田机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作业要求。配套拖拉机状态良好,拖拉机轮距、动力及其输出轴额定转速符合还田机设计要求。
2.事项
(1)万向节传动轴应有可靠的防护,不得随意拆卸、改装。
(2)还田机顶部、后部、前部和端部的防护不得随意拆卸、改装。
(3)侧边传动装置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不得随意拆卸、改装。
(4)作业及运输时,禁止在还田机上堆放重物或站人。
(5)还田机运转时,机具后方严禁站人,不得打开或拆卸防护罩,不得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及杂物等操作。
(6)若作业时出现异常现象,应迅速停止作业,断开动力连接,熄灭发动机,确
认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7)在提升状态检查、保养时,应确保断开动力连接,并采取有效的防降措施。
(8)警示标志不能随意撕毁,应保持。(中国农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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