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机化网-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农机管〔2014〕174号
各市农机局,广德县、宿松县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安〔2014〕10号)精神,治理农机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现将《农机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9月3日
抄送:农业部农机化司,省安委会办公室,省道路交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农委,省农机监理总站。
农机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安〔2014〕10号)精神,结合我省农机生产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导检查、做好宣传总结”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省农机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整治和有效遏制农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机生产法治秩序,防范农机事故发生。与此同时,加大在册变型拖拉机监管力度,严格车辆检验,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和盗牌套牌行为,加强驾驶人宣传教育,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新车登记。
二、专项整治重点工作
(一)无牌行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
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它已实行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未排除隐患而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
主要包括:农机监理机构给不符合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利用各种变相方式继续办理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的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
主要包括:农机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六)其他行为。
主要包括:上述行为外其他违反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中旬)。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组织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立即整改,并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中旬-10月中下旬)。
1.按照第二项的专项整治重点,组织对农机行业领域内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消账整改,严禁“挂账”、“瞒账”,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2.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项行动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0月下旬-12月初)。
1.组织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生产隐患已进行过整改的单位要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省农机局将随机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夯实“打非治违”工作成效,保障和维护好生产法治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省农机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局管理处和省农机监理总站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机监理总站,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工作。各地也应成立组织,明确分工,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二)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清查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农机生产事故等行为,要下沉工作重心,深入田间地头等农机作业一线开展检查,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上路检查,发现非法、违规行为立即纠正,依法处理,农机监理机构和人员违规办理证、照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层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加强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生产宣传。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1.总结材料。请各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小结,并于12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专项行动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
2.工作信息。请各市每周报送至少1条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反映专项行动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等)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统计报表。请各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月1日前报送《集中开展农机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
以上报送材料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农机局管理处和省农机监理总站宣教科。
省农机局管理处联系人:张勇,电话:0551-62620144,电子邮箱:njjzy119@163.com;
省农机监理总站宣教科联系人:谢杨青,电话:0551-62611602,电子邮箱:ahnjjlx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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