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出台一批农药管理新规
2016-03-23
山西农民报9440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农药分装登记初审、农药续展登记初审、田间试验审批初审等农业部门7项。为响应此号召,日前农业部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单位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得再进行上述涉及内容的审批或变相审批,并切实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确保《决定》要求落实到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农药分装登记初审、农药续展登记初审、田间试验审批初审等农业部门7项。为响应此号召,日前农业部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单位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得再进行上述涉及内容的审批或变相审批,并切实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确保《决定》要求落实到位。
另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农业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工作主线,突出“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的主攻方向,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种植业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强调,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农药登记管理,提高农药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组建新一届农药登记委员会,规范登记程序,推进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启动老旧农药退出机制。(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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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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