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
四、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种植业结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搞好规划指导,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强化项目支撑和政策扶持,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一)完善农产品价格政策。统筹考虑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料、棉花等作物的比较效益,健全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释放价格信号,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坚持实施稻谷、小麦收购价政策,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完善玉米收储政策,玉米价格要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生产与需求,落实好玉米生产补贴,保持优势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合理确定大豆目标价格水平,改进补贴方式,提早公布年度目标价格。完善油菜籽、食糖收储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
(二)建立合理轮作补助政策。整合项目资金,加大补助力度,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行耕地轮作模式,逐步建立粮豆轮作、粮经轮作、粮饲轮作等耕地轮作制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粮改饲试点范围,以养带种,农牧结合,促进饲草生产与畜牧养殖协调发展。此外,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合理确定补助标准。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口粮田。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养分平衡,防止耕地退化,提高地力水平。抓好东北黑土地退化区、南方土壤酸化区、北方土壤盐渍化区综合治理,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加强农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在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装备、绿色投入品、重大生物灾害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推进种业科技创新,深入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科研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创新育种方法和技术,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和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适宜机收的突破性新品种,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加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实施力度,改善种业育种创新装备条件。推进技术集成创新,深入开展绿色高产创建和模式攻关,集成组装一批高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示范带动均衡增产和可持续发展。
(五)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发挥农业机械在结构调整中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开展新型农业机械研发,推广一批适宜不同区域、不同作物、不同环节的新机具。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着力解决水稻机插和玉米、油菜、甘蔗、棉花、花生、马铃薯等机播机收突出问题,加大蔬菜、饲草生产机械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探索总结全程机械化的技术路径、技术模式、机具配套、操作规程及服务方式。
(六)完善金融保险政策。加大金融保险对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形成多方投入的机制。加快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
(七)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努力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和雨养农业,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和肥料利用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精准施肥施药技术和施肥施药机械,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技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农业废弃物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综合利用体系。开展地膜总量和区域控制及区域性残膜回收利用示范,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
(八)强化农产品市场调控。加强对主要农产品生产、消费、进出口、储运等重点环节的监测,建立健全中长期供求总量平衡机制、市场监测预警机制、信息会商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主要农产品储备调控体系,优化储备布局,建立吞吐轮换机制。加强进出口调控,根据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节奏、规模、时机。统筹谋划农产品进出口,科学确定优势的出口产品和紧缺的进口产品,合理布局国际产能,建立海外稳定的重要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增强国际市场话语权。
- (1) 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