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生产企业申报电动农机新产品的通知
各市、县农机局,省内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动农机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94号)文件精神,做好我省2016年电动农机奖补产品名录的确定和新产品奖补工作。现就电动农机新产品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山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产品依据标准生产(执行企业标准的须经质监部门备案)。
3.申报产品范围:以电池或电力为主要动力的新开发的丘陵山区小型电动农业机械、果园电动机械、设施农业电动农业机械、电动收获机械、电动农用植保机械、电动拖拉机、电动农用运输机械、电动农产品加工、贮藏机械等。
4.所有列入2016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产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1.生产企业自愿填写《山西省电动农机新产品申报书》,向所在地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推荐上报至所在市农机管理部门。
2.市级农机管理部门依据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推荐意见,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农机局。企业所在地无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的,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可进行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
3.省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市、县推荐申报的产品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产品列入《山西省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名录》。
三、申报材料要求与报送时间
1.申报电动农机新产品的生产企业,每个型号产品要分别填写申报书,根据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纸质证明材料一式10份,其中正本1份(含规范性附件),副本9份(可不含规范性附件),同时要提供申报材料PDF版(含规范性附件原件照片)。
2.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申报工作,组织各县做好辖区内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作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各市要按时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省局科技外经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 珂
联系电话:0351-2023093 18635595316
电子邮箱:sxnjkjc09@163.com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7月9日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 19631甘肃省关于切实加快资金兑付的通知
- 18462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8333上海市第二批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结果的通报
- 17544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85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526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长沙恒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 16197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4508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告
- 14139安徽省开展2024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