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民合作社陷发展误区 退出机制亟需完善
2016-09-22
中国产经新闻报于淼6660
核心提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发展,从起初的无人知晓到现在的无人不晓。如今,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未实现妥善的利益分配,缺乏有效的自我发展机制的现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发展,从起初的无人知晓到现在的无人不晓。如今,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未实现妥善的利益分配,缺乏有效的自我发展机制的现象。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胡金有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模式设计出了问题,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导致现在部分合作社都是名存实亡。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约束机制、利益分配和共享都需要考虑到。
保障各方利益是关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合作社的返利、分红制度直接提高了农户收入,其运行情况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
据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为农户提供良种采购、农资供应、种养技术推广、品牌建设、加工销售等方面组织服务,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间接地降低了农户生产和交易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从而增加了农户的收入。
中研普华研究员曹慧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农民合作社能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其组织化运营能力,逐步实现规模化效益。
但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运营状况不容乐观,制度不完善,政府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经营管理混乱以及科技支持乏力等问题显著存在,这一定程度上有损农民的利益。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切实实现农民合作社的规范有力运行,以保障农民的利益。
此外,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内部监督上,应规定合作社审计结果向成员大会报告,成员对经营情况应有知情权。同时,针对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应规定合作社监事会中至少一位或一定比例普通成员出任的监事,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普通社员对合作社经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但是,胡金有则表示,目前农民的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失,因此现在不是要考虑如何保证农民利益,而是要思考这种形式是不是适合我们的国情。如果还要走这条路,如何从法治的角度、实际的角度去进行监管,或者制度本身的设计要进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个群体的利益。
产业升级是趋势
随着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增强,迫切需要实现农业产业升级。除了保障各方利益,实现合作社产业升级也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有些农村社区成立了类似的综合型联合社,政府将养老、医疗、文化等社会功能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给联合社承担,联合社以发展乡村社区为宗旨,以促进农村社区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为目标,在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和谐、丰富农村文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产业与技术研究室副研究员谭智心指出。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国乡村既需要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农民之间的互助,更需要乡村社区价值规范的建设,需要有一些中坚力量在正式的机构之外,承担一部分公共事务的治理功能。
所以,在合作社法修订时,应鼓励联合社积极发挥社会功能,实现社会价值。以经济功能为主的联合社,鼓励其多承担社会责任;以社会功能为主的联合社,鼓励其在实现自身发展可持续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联合社在推动农村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农业专业化生产,既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又实现了产业升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支柱产业,通过对农产品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实现产业的升级和优化,促进优质品种和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水平。
政府还需加强监管
政府的、法律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一个社会制度或者组织形式如果法律上没有进行监管,就会出现很多问题。胡金有表示,要从法治法律的层面介入,真正按照合作社法的法律框架去做,合作社才能够真正发挥效应,也能检验农民合作社是否符合我们的国情。这是目前最重要的一点。
对此,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产业与技术研究室副研究员谭智心指出,建议修订合作社法时,要强化激励与监管并重的政策导向。在完善政府政策扶持体系的同时,将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视作独立的市场主体,建立对联合社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完善审计抽查制度,完善惩处制度,建立联合社市场退出机制,减少直至杜绝上述政策负面效应的发生,实现以激励促发展,以监管促规范。
“农民合作社要像公司一样有年检、处罚一系列的政策手段,但是现在很多合作社都没有,所以就没有约束手段。”胡金有坦言。
最后,曹慧告诉记者,农业合作社的健康规范发展必须依靠政府强有力的引导与监管,政府应当对不规范的合作社进行严格查处。对骗取套用扶持资金的合作社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并力行追责。切实实现监管到位,为合作社的发展“保驾护航”。
标签:
农民合作社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点击排行
- 13601农业农村部: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 13512关于变更2025第十三届内蒙古春季农业机械博览会会址的公告——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宣
- 13413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农机补贴兑付!
- 129242025西南农机展:丘陵农机、粮油机械、畜牧机械与春耕农机团购节大集结!
- 12885聚焦现代农业!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农机展2月28日盛大举行
- 12726第二届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金融峰会暨农机新营销高端论坛在济南举办
- 12567关于推介2024年设施种植机械化生产主推模式的通知
- 11898拓展终端 开发渠道 | 500家农机企业5000家合作社300家经销商的PARTY
- 11879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审相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