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申报2017年农业机械化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农机标分[2016]9号
为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化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16]78号)要求,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农业机械化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继续实行公开申报。请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任务指南》(见农办财[2016]78号文件的附件29,详见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1610/t20161020_5312430.htm)中对项目单位的有关要求,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避免无效申报。
二、项目申报主要依据《2017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任务申报目录》(见农办财[2016]78号文件的附件29-1),《目录》以外成熟和急需制定的标准项目,也可以自主申报。
三、请各申报单位抓紧,按要求编制项目任务申报书(见农办财[2016]78号文件的附件29-2),一式4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6年11月24日前报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需要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caiwumis.com/)和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http://www.caqs.gov.cn/)“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上报(具体填报方法可在系统首页下载《操作手册》)。不通过系统上报或逾期未上报将视为未申报。
四、各单位要按照任务指南要求合理测算、认真编报项目支出,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中的支出科目。经济分类明细表中没有列支的支出科目、“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律不得编报。
五、项目首席专家应当是在职人员,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并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首席专家应当具备农业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标准起草组成员应当具备代表性,广泛吸收科研、生产、检测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
六、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形成标准送审稿或相应的验收材料报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进行审定。
七、联系方式
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标准技术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
邮编:100122
联系人及电话:王桂显,010-59199118;曲桂宝,010-59199026
传真:010-59199023
电子邮件:tc201sc2@126.com
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
2016年10月25日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 19661甘肃省关于切实加快资金兑付的通知
- 18472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8353上海市第二批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结果的通报
- 17554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85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536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长沙恒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 16207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4528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告
- 14179安徽省开展2024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