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农民已经被各种土地政策解读整蒙了咋办?
农村产权改革众说纷纭,不仅土地专业的人参与,更多是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以及转型与改革学者介入;不仅在学术圈争论得面红耳赤,更主要在媒体和公众和投资界炒得白热化;同一种政策,不同的人会给出完全相反的解读。
大部分老百姓本身并没有解读这样政策的思路和能力,看到完全对立的解读,往往无所适从。
即使是专门从事农业相关的从业者,也未必能够看到农村产权改革的全貌,也有一些媒体编辑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而盲目夸大本公司从事的业务,对没有分辨能力的群众造成不小的误导。在自媒体领域里面也有很多标题党,为了流量往往语不惊人死不休,不是宅基地新政就是农村房屋要无偿收回,要么把试点政策说成政策,要么把政府发文说成法律等等层出不穷,天天搞的老百姓人心惶惶。
二、授人以渔:农村土地改革的政策出台依赖路径的五大节点!
在农地圈看来,一党执政也有一党执政的好处,最明显的好处就是对某个领域的改革,思路和政策是连续性的。从而使得政策的解读者对将来的预测变得有迹可循。这点跟美国有很大不同,最起码我们不用担心这个总统发布的医改法案,下个总统上任就给废了。
任何一项改革都是遵循一定的逻辑性和基本固定的路径。中国30多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也是如此,一般是按照以下的流程:
1、始于自下而上,先由底层实践探索
任何改革都不是从上到下的创新。所有的改革试点都是老百姓自发的探索实践。在现有的法律之外老百姓进行的探索,都会对这个探索定义一些私下的双方都承认的约定。
比如关于三权分离的试验早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在温州的乐清县展开,那期间关于“坚持集体所有权、完善使用权、搞活经营权”的主张比较流行。后来由于某些原因就停止了。土地分包到户,其实在60年代初在农民中间也早有探索,只不过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才被中央认可推广。
2、等待时机上位:中央授权地方的试点探索
农民在下面会开展很多的探索实践活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探索都有机会被中央看到并认可尝试。中央则会根据整体的改革思路和优先级,在合适的时机选取一些领域作为突破口进行改革尝试。
农村土地改革面临的复杂性难以想象,任何关于农村土地的改革都有可能引起对立,甚至激化矛盾。农村土地的改革不得不慎之又慎。
而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中央授权一些地方对某项制度进行试点。比如从2015年开始的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在试点的这些地区原来一些法律法规会暂时停止,放手让地方去做各种自发的探索。
3、试点总结择优:中央政府对试点总结
试点结束之后,中央会依据试点的目标对各试点进行督查考察总结。比如本次关于农村三块地的改革,上个月国土部就派出了十几个督察组去各试点进行督查总结,对农村宅基地的改革试点经过对比之后,明确了余江市宅基地改革位居前列。
考察组会针对各试点从几个不同的方向进行对比,两个最重要的方向就是效果和可复制性。还是以宅基地改革为例,金寨县宅基地有偿退出,共获得50亿的转让费用,这数据在试点县中是的。但是却没有被国土部门评为。具体原因是因为金寨县的这种尝试在可复制性上有很大的难度。因为金寨县这个数据是在一些特殊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基础上实现的。这些政策并不具备推广的可能性。
4、政策文件肯定与推广
各地试点完成之后,相关的部委和中央专门的研究团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定相应的政策性文件,多以文件、意见、通知、规范等形式公开,并在进行发布推广。
以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为例,直到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才承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备注:这个时候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而是以文件的形式推广。
5、立法:总结后上升到法律
推广一段时间之后,运行相对稳定之后,前期运行的情况再次加以总结提炼,从而形成法律文字。这个时候就要在人大走立法程序。在人大经过审议稿、征求意见稿之后,最终得以公布形成一个具有强制约束力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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