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机(农牧、农业、农林)局(委):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好2016年农机“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机安〔2016〕11号)和《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农牧系统“生产月”和“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函〔2016〕120号)精神,结合农机行业特点,省局决定开展以“强化发展观念,提升农机手素质”为主题的2016年全省农机“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知识,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强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全省农机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开展“农机局长、监理站(所)长论”活动。各级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负责人要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参加农机宣传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民机手树立发展观念,坚守红线和法律底线,落实生产责任。二是开展“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农机监理人员要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区域,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专题宣讲,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6·16”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省农机局、省农机监理总站将组织参加省安委办会同兰州市安委办在兰州东方红广场举办的宣传咨询主会场活动。各地农机部门要统一行动,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发放机手倡议信、农机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操作挂图,播放农机宣传片等方式,集中宣传农机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救互助方法等,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各地要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农机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农机生产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机生产工作。
三、开展农机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农机管理及监理部门要通过组织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知识,强化意识,推动生产工作。要积极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各县农机监理干部在辖区内选取不低于100名的农机手进行谈心,通过与农机手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机手的所想所需,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更好地为农机手服务。要按照农机生产目标责任书和2016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四、开展“三夏”农机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地要结合“三夏”农机生产实际,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作业。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坚持寓农机监理于服务之中,将农机监管与宣传、驾驶操作培训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服务。
五、开展送农机知识下乡活动
各地要加强农机文化建设,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积极参与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夯实生产文化基础。要结合生产宣传活动,深入一线送农机知识下乡,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学习知识、掌握操作要领、加强机械检查、排除隐患,切实提高操作技能和生产意识。各地要落实好免征农机监理5项收费的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保障资金,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推动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免费管理、燃油补贴等惠农政策措施的实施范围和有序开展。
六、做好“生产月”活动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农机管理及监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按照《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农牧系统“生产月”和“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函〔2016〕120号)的要求,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工作信息及《农机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陈复兴联系电话:0931-4518007
电子邮箱:gsnjjl003aqk@163.com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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