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7年第三批(补充)农机购置补贴分类归档产品公示
江西省2017年第三批(补充)农机购置补贴分类归档产品公示
赣农机综﹝2017﹞53号
经企业反馈,现对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批分类归档部分产品进行补充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至2017年10月17日下午18: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反馈我局,电话0791-86234564.
附件:江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批分类归档补充公示产品信息点击下载
2017年10月9日
江西省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批分类归档通过产品公示
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批分类归档已完成评阅,现对通过产品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17年9月30日下午18:00。公示期间,请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产品相关信息,确保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相关人员和单位请通过传真方式(传真号码:0791-86234564)反馈我局,反馈材料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批分类归档通过的产品
2017年9月22日
赣农机综﹝2017﹞46号
各有关企业:
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批分类归档已完成次评阅。请相关企业进入“2017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查看评阅结果,未通过的请根据专家评阅意见逐条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点击“更正后上报”完成重新提交审核。信息完善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至2017年9月20日下午18:00,逾期未完善信息,视为自动放弃。不在未通过产品名单的,即为此批归档已通过的产品,将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的产品进行统一公示。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791-83955302。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批分类归档未通过的产品点击下载
2017年9月15日
江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分类归档通过产品导入补贴系统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7﹞3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经公示,我局决定把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分类归档通过产品(见附件)导入江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请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登陆系统(网址:http://58.17.26.46:10083/),完善产销企业基本信息和相关产品信息,柴油发动机必须注明排放标准。因信息造假,将错误信息录入补贴系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和对购机者造成的损失由相关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分类归档通过的产品点击下载
2017年8月2日
江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分类归档未通过的产品
赣农机综﹝2017﹞33号
各有关企业:
经过专家评审,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分类归档工作已完成评审。请相关企业进入“2017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查看评审结果,未通过的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逐条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点击“更正后上报”完成重新提交审核。信息完善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至2017年7月18日下午18:00。不在未通过产品名单的,即为此次评审已通过的产品,将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的产品进行统一公示。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791-83955302。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分类归档未通过的产品点击下载
江西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分类归档工作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7﹞3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经研究,我省决定开展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分类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1、报送产品必须在《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详见附件1)。
2、产品必须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在2017年仍然有效的。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必须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3、产品标志标识规范必须符合《江西省农机局关于规范农机补贴产品标志标识的通知》(赣农机综﹝2015﹞4号)要求。另外,柴油发动机排放必须符合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标准。
4、被农业部暂停、在农业部通报中各省级农机部门暂停且自本通知下发之前还未恢复的和取消补贴资格等情形的农机产品不得报送。
5、在“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7”中已有的产品不再重复申报。
二、分类归档依据和方式
根据《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赣农字〔2016〕6号)、《关于对〈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部分分档及补贴额进行调整的通知》(赣农字〔2016〕25号)、《江西省农机局关于调整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补贴额的通知》(赣农机综﹝2016﹞23号)规定的相应机具品目、分档名称、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依据各省农机鉴定机构发布的鉴定信息,组织专门机构按相应流程开展产品分类归档工作。各省农机鉴定机构发布的鉴定信息是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2号)中规定的在本级农业机械化指定的网站上公布的所属品目、获证产品照片、技术规格、检查结果等鉴定信息。
三、报送流程及内容
为便于分类归档,请按规定格式填报归档信息的电子数据,具体报送流程及内容如下:
(一)系统报送
电子数据主要通过网络归档系统报送。网络归档系统填报时间截至7月2日17:00时,各有关企业登录58.17.26.46:10081填报(未注册用户先进行企业注册)。各有关企业务必按照网络归档系统中的归档品目范围认真如实填写。每个型号产品须将以下信息上传网络归档系统:
1、推广鉴定报告、产品检验报告主要技术参数所在页图片(原件拍摄正照,像素为100k以上500k以下),报告主要技术参数必须涵盖能够描述拟报送一览表中分档名称对应的基本配置和参数所需的所有信息,不涵盖请提供原鉴定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上传至“备注图片”栏。[注意: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试验作物种类参数页必须上传]。
2、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图片(原件拍摄正照,像素为100k以上500k以下)。
3、1张整机图片(正面45度角)、1张连同机具安装部位一起拍摄的铭牌图片(铭牌参数清晰可辨)、1张打印在机体上的出厂编号和产品型号的图片(要求参照附件2)。
4、在“备注信息”栏提供公布鉴定信息的详细网址,点击即可直接查询到相应产品的推广鉴定检测结果。如未公布的,生产企业需提供原鉴定机构对该产品所属品目等鉴定信息的说明(加盖鉴定机构公章)上传“备注图片”栏。
5、配备国Ⅲ柴油动力的机械必须在“备注图片”栏上传型式核准证书图片(含附页)或该证书网络截图。
6、部分文件超过一页无法上传的,请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上传的所有图片都要求文字清晰、图片居中。
(二)其他电子文件报送
各相关企业须将以下材料于7月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jiancezhan888@163.com
1、填报生产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3)。
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全文和产品检验报告全文(原件扫描)。
3、柴油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或环保网有关信息截图。
为了方便查阅,各相关企业须将以上材料扫描成jpg或gif格式图片(像素为100k以上500k以下)放于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后发送,文件夹以企业名称命名,子文件以产品型号及名称命名,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四、相关要求
1、生产企业、产品名称、机具型号等相关信息必须与推广鉴定证书完全一致。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的,后果自负。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该企业产品的补贴资格,并由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2、企业务必谨慎进行分类归档操作。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必须在投档系统里提交所上传的信息,未提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归档信息一旦提交,不再进行修改。归档结束后,未通过的产品根据系统提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对相关信息修正一次,再次未通过的产品不进入该批分类归档。
3、不填报产品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江西省的分类归档。
4、谢绝农机产销企业的来人来访。
5、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791-83955302,投诉电话:0791-86234564,其他咨询、投诉方式概不受理。
2017年6月20日
江西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批第二期分类归档通过产品导入补贴系统通知
赣农机综﹝2017﹞2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经公示程序,我局决定把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批分类归档第二期产品(见附件)导入江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请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登陆系统(网址:http://58.17.26.46:10083/),完善产销企业基本信息和相关产品信息,柴油发动机必须在参数栏内注明型号和排放标准。因未履行承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相关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批分类归档第二期导入产品点击下载
2017年6月5日
江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批第二期分类归档通过的产品
赣农机综﹝2017﹞21号
经过专家评审,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批分类归档工作已完成评审,现对批第二期通过产品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5月23日上午9:00至2017年5月31日下午18:00。公示期间,请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产品相关信息,确保产品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相关人员和单位请通过传真方式反馈我局,反馈材料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0791-86234564传真0791-86219946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批第二期分类归档通过的产品点击下载
2017年5月22日
江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批期分类归档通过产品导入补贴系统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7﹞19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经公示,我局决定把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批期分类归档通过产品(见附件)导入江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请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登陆系统(网址:http://58.17.26.46:10083/),完善产销企业基本信息和相关产品信息,柴油发动机必须注明排放标准。因信息造假,将错误信息录入补贴系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和对购机者造成的损失由相关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批期分类归档通过产品
2017年4月27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amic.jx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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