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开展农机深松整地,是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部署要求,切实完成好今年深松整地目标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松面积达到1.5亿亩以上”。根据《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结合近年来各地农机深松整地实施情况,我部制定了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表(附件1)。各有关省(区、市)和垦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所承担的作业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层层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加强装备支撑。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将深松作业机具作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补贴重点,充分满足农民购置大马力拖拉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等作业机具的需求,做到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切实提高深松作业机具装备水平。
三、开展作业补助。已纳入《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省份应积极开展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及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精神,积极主动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作业补助资金,持续调动农民积极性,在适宜地区加快农机深松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农机深松工作经费。各地要抓紧明确作业补助试点区域和计划补助面积,本着科学有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本辖区工作基础、地理条件、技术模式、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做到既不过高、又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作业后补助等方式实施。深松作业补助面积较大的地区,可参照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深松作业任务。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严格作业补助实施过程管理及档案管理。
四、强化质量监控。各地要结合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和技术路线,制定本辖区内的深松作业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强化农机手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促进深松整地作业质量提高。实施深松作业补助的地区,要建立监管核查机制,严防虚报补助作业面积、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鼓励在人工抽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在远程监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保证深松作业质量。深松作业任务150万亩以上的省份,今年力争实施信息化远程监测的作业面积占实际补助面积的85%以上。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整合科研、生产、推广等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强化大型拖拉机和深松机的科学调度,争取成方连片作业,整乡整村推进。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深松作业,提高深松作业机具装备使用效率。继续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月报制度。各有关省(区、市)和垦区要在农机化综合管理系统中的作业信息报送管理模块,每月按时报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在深松整地作业任务进度过半和基本结束时,将《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统计表》(附件2)传真至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重点省份应在秋季增加报送频次,每周报送一次作业进度以及相关工作动态。要充分通过新闻媒体或现场演示会、培训班等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深松整地作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推进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要制定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于8月30日前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深松整地作业基本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及时统计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落实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总结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7月24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m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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