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印发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机中心、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的通知》(农办机〔2016〕2号,以下简称“深松规划”),结合我省近年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情况,制定了《陕西省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精神以及农业部、财政部下达的2018年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今年我省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标准调整为20元/亩。各地一定要积极应对新变化,强化新举措,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完成项目任务。一是抓“三早”,赢得主动。要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适宜春季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县(区),要提早组织开展深松整地作业,抓早动快争取主动。二是抓“三季”,分解任务。春夏秋三季都可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县(区),要紧扣全年计划任务,按季分解落实,以季节任务落实保全年任务落实。三是抓“三级”,夯实责任。各地要强化县乡村三级深松整地工作责任落实,将任务完成情况挤进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以目标考核促责任落实,以责任落实促任务完成。
附件:陕西省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点击下载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1月24日
陕西省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的通知》(农办机〔2016〕2号,以下简称“深松规划”)精神,结合我省近年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原则
(一)目标任务。全省计划完成深松整地作业面积390万亩。
(二)基本原则。区域布局,整村推进;部门协作,行政推动;农民自主,市场运作;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项目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农户”),或者开展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
各县(区)具体补助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农户”或农机合作社只能单方享受作业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跨县级行政区域开展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应与作业地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取得联系;作业地农业(农机)部门应协调做好跨区作业农机合作社的作业区域落实、作业补助兑付及接待服务工作,保障跨区作业有序运行,提高深松整地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补助标准。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完成后,经验收达到作业质量和标准要求的每亩补助20元。
三、作业模式和质量
(一)作业模式。各县(区)农业(农机)部门应根据本地土壤状况、种植制度、经济水平、经营规模,因地制宜地选择单一深松作业或复式深松作业模式与作业机具,并按照“深松规划”关于“实施区域”划分以及各实施区域“技术要求”,制定发布作业技术规范,指导深松整地作业。在适宜深松区,同一地块原则上三年深松一次。
(二)作业质量。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30厘米(含)以上,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要求。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县(区)政府要依据项目计划,按照整村推进,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考虑“深松规划”关于“20厘米以下为砂质土的地块和水田,不宜开展深松整地作业”的要求,划定项目实施区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应因地制宜,以公开招标或其它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承担深松作业任务。
2017年未完成深松整地项目计划的县(区),剩余补助资金结转2018年按20元/亩作业补助标准使用。
(一)开展深松作业。乡镇政府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农民自主、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农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提前签订作业协议,抢抓时机适时开展深松整地作业。
(二)核实深松面积。1.人工核查。人工核查继续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印发的《陕西省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陕农机发〔2017〕12号)规定的“村级统计、乡镇核查、县级确认”的三级核查程序执行。
2.“互联网+监管”手段核查。对于配合人工核查,已使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服务手段监测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且系统运行稳定、农机财政等监管部门及深松作业合作社认同监测结果的县(区),可采取“互联网+监管”手段核查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县(区)监控平台要指定专人,每天与深松作业合作社核对作业面积,对因网络信号弱或因检测设备故障导致的平台监测面积与合作社实际作业面积不一致的,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工作日志,做好每天的核查、反馈记录。发现机具作业图像不清晰等检测设备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机手并联系设备售后服务人员,快速协调解决。要提醒教育机手,作业时注意观察,一旦发现检测设备异常,要暂停作业,立即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作业季或年度作业结束后,对平台监测的总作业面积在与合作社核实确认后,通过部门公示栏,政务网站等方式公示7天,无异议后,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为资金兑付依据。
3.方式确定。各地应本着有利于落实责任、有利于资金监管、有利于提率的思路和原则,因地制宜选择人工核查、“互联网+监管”手段核查或人工和“互联网+监管”手段并用方式,核查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具体核查方式由县(区)农机、财政部门联合确定或提请县(区)人民政府确定。
(三)补助资金兑付。县级财政部门依据确认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补贴对象。补助资金兑付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及时填写《农机深松整地补助情况汇总表》(《陕西省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留存备查。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在强化宣传动员、开展技术培训、加强装备支撑和组织市场作业等项技术保障措施落实的基础上,更加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确保深松整地项目的、规范和廉洁实施,确保资金和干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政府是推进深松整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区)要成立领导机构、搞好部门协作、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调查处理相关问题,推进项目规范实施。
(二)强化智能监测。要继续大力推广应用信息化监测手段,加大深松作业实时监测和远程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智能化监测水平。可参照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团体标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I-2017)以及该协会2017年11月24日发布的《农机田间作业远程监测系统选型公告》,开展监测设备选型,确保设备性能达标及正确使用。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阳光操作。坚决防止降低作业标准,虚报作业面积,套取、挪用、侵占和截留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要在面积统计、核实公示、补助兑付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为方便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各级都要设立并公开监督咨询电话。
(四)加强档案管理。各地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实施方案、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统计核查、信息化远程监测以及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等资料档案的管理,搞好留存保管,以备相关查验。
(五)加强监督检查。市级农业(农机)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项目实施的关键季节,采取联合检查与单独检查相结合、专门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县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各市农业(农机)部门应于12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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