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农机事故情况的通报
农办机〔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2017年,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农机生产责任,创新农机监管机制,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农机事故持续下降,农机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根据《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农机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机道路外事故情况
2017年,累计报告在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829起,死亡130人,受伤226人,直接经济损失1396.04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7.4%、2.3%和28.9%,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5.2%。其中:拖拉机事故309起、死亡77人、受伤9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37.3%、59.2%和42.1%。联合收割机事故485起、死亡41人、受伤11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58.5%、31.6%和50.4%。其他农业机械事故35起、死亡12人、受伤1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4.2%、9.2%和7.5%。
农机道路外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联合收割机是事故多发机型,拖拉机是死亡事故主要机型。联合收割机事故485起,占农机道路外事故起数的58.5%。拖拉机事故造成77人死亡,占农机道路外事故死亡人数的59.2%。
(二)操作失误是引发农机道路外事故的重要原因。在农机道路外事故中,因驾驶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524起,造成64人死亡、128人受伤,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63.2%、49.2%和56.6%。
(三)未年检和无证驾驶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引发的死亡事故占比较高。在农机道路外事故中,未年检农机引发的事故163起、死亡65人、受伤6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19.7%、50%和29.2%;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引发的事故236起、死亡67人、受伤5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28.5%、51.5%和25.7%。未年检和无证驾驶引发的死亡事故占比均超过50%。
(四)无牌行驶的违法现象有所好转。在农机道路外事故中,有81起涉事农机是无牌行驶,造成死亡40人、受伤43人,比上年无牌行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33.6%、23%和30.6%。
二、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据公安部门统计,2017年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854起,造成787人死亡、173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88.6万元。与2016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49起,下降15.8%;死亡人数减少161人,下降17%;受伤人数减少434人,下降20%;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78.9万元,下降20.6%。其中,导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3起,同比减少2起;未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2起。
拖拉机导致的交通事故中,54.4%的肇事拖拉机没有号牌,31.2%的拖拉机驾驶人没有驾驶证。13起较大以上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中,有5起涉及农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4月3日,王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河北省邢台市大牙线行驶,在躲避前方故障停车的王某无证驾驶的无牌拖拉机时,与对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二)4月10日,岳某驾驶运输型拖拉机,搭乘11人,行驶至重庆市开州区金峰镇大义村,车辆后滑翻坠于道路右侧62米坎下,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
(三)8月11日,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海南省棋子湾旅游通道行驶,与陈某驾驶的拖拉机(搭乘7人)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
(四)9月20日,张某驾驶手扶拖拉机,行驶至湖北省谷城县庙滩镇郭峪村3组村道,翻入沟中,造成拖拉机乘坐人员3人死亡、8人受伤。
(五)9月26日,高某驾驶无号牌拖拉机(搭乘10人),由贵州省安顺市新场乡凤山路口往桥头方向行驶,车辆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
总体来看,2017年农机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均同比有所下降,但农机亡人事故时有发生,隐患仍然存在,农机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18年,各地要按照1月25日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分析农机行业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深入查找监管漏洞,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防范农机事故发生。要加强农机事故调查,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情况,建立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定期报告制度。要深入开展农机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农机、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假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农机手生产意识和驾驶操作水平。
岁末年初是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2月2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m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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