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拖获首批创新型大企业认定,将享“金十条”优惠
日前,洛阳市科技局明确了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认定标准,首批36家单位获得认定,将享受《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创新“金十条”优惠政策。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位于20家创新型大企业名单首位。
根据该标准,要想获得创新型大院大所认定,科研院所须同时满足科研人员200名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500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省级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可直接获得创新型大院大所认定。
对于工业企业而言,须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且拥有研发平台,包括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龙头企业和纳入洛阳市提质倍增重点企业的,可直接获得创新型大企业认定。
洛阳市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00多家,各类研发机构1000多家,是拥有央企最多的地级市,被誉为科技创新的“富矿”。
为深挖创新富矿,去年,洛阳市发布了《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了包括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立产业(创投)基金、上市进行融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十条政策措施,被称为支持创新“金十条”。
承担项目、建设平台,可获支持1000万元
《若干意见》提出,对新获得、省重大项目资金的,可支持1000万元;对承接洛阳其他企业(无关联)委托的研发项目的,支持500万元。
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省级创新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50万元;对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省级创新平台,分别每年补助500万元、300万元;对运行情况良好的创新平台,每年给予100万元补助。
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建设一批产学研结合、市场化运行、多元化投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对联合国内外院所、高校和知名企业在洛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独立在洛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获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三年内每年补贴200万元
《若干意见》提出,对被认定为、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的,三年内每年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运营补贴。
鼓励支持联盟成员单位联合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联盟公司或民办非企业机构,对联盟完成独立法人机构注册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且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补助;对新获批、省级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牵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的联盟,给予1000万元补助。
高层次人才可给予1亿元资助
《若干意见》提出,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洛进行创新创业或转化成果的,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金资助,且对其团队带头人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安家费;对引进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可给予1亿元资助。
支持开展内部职务性创新,对于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给予50万元/项奖励,对于主导制定标准、军用标准的给予10万元/项奖励。
支持上市融资、发展基金,补助1000万元
《若干意见》提出,设立企业上市帮扶资金池,对大院大所大企业上市融资进行奖励性补助,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对大院大所大企业上市再融资进行奖励性补助,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鼓励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牵头发起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成果转化基金或面向特定行业的创投基金,市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将积极开展共同设立子基金,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以股权投资形式投入我市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且持有股权超过1年的,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实行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将按照“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对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名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