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省份的农机补贴新政,速读!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入新一轮实施周期,补贴政策出现新的变化。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这是自2004年我国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来,政策调整中极其重要的改革,具有非常强烈的现实意义。各地的补贴政策在此背景下,又有什么动态调整呢?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不再限制购置补贴机具台套总量
从今年起,山东购机者自主““当地”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不再于“户口所在地”,可以是购机者户口所在地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非当地的外来个人或经营组织也可在当地申请农机补贴资金,但需当地稳定从事农业生产,同时还有经营合同、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等合法证明资料。
今年山东省对补贴机具的部分功能和效用相近的小类和品目进行了归类合并,总体比去年增加了3个大类,减少了5个小类5个品目,增加了玉米籽粒收获机、旋耕机、旋播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等几个农业生产发展急需和农民需求量大的机具品目。此外,今年还将组织实施农机新产品和农用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工作,补贴资金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统筹使用。
针对原有补贴对象认定依据不足、相关部门理解不一致等问题,从今年开始将补贴对象明确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一步细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同时,山东省今年将改变过去对购置补贴机具台套总量进行限制的做法,明确每年每户农民享受补贴资金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上限为500万元,农民享受补贴的额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江西:补贴新增14个机具品目
近日,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印发了《江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了今后三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坚持创新发展、坚持突出重点和紧抓关键环节,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
补贴程序不变。江西省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执行,充分尊重购机者购机的自主权,对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做到应补尽补,稳定购机者购机预期。
补贴对象不变。江西省补贴对象进一步明确为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方式不变。江西省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方式。
注重农业结构调整和绿色生态导向机具的补贴。江西省新增了14个机具品目,主要有秸秆综合化利用所需的秸秆压块(粒、棒)机,有生态环保所需的清粪机、沼气发电机组,有草地畜牧业所需的饲料制备(搅拌)机、青饲料收获机,有农产品加工所需的简易保鲜设备。为引导发展更多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的原则性上限增加了10台,为15台。
河南:推广使用手机APP申领补贴
今年河南省将利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53亿元,省财政累加补贴资金1.1亿元,推动农机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农机将围绕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四优四化”持续发力,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82.3%,小麦机播、机收水平稳定在98%左右,玉米机播水平稳定在90%以上、机收能力稳定在83%以上,水稻机收水平达到90%,协调推进经济作物、畜牧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水平。
2017年,河南省共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2亿元,重点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共补贴农机具13.66万台(套),带动社会投入43.37亿元,全省大中型拖拉机增加2万台,联合收获机械增加1.8万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增加7100台。
今年中央财政分配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53亿元,省财政安排累加补贴资金1.1亿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省级和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将建立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推广使用手机APP申领补贴,鼓励开展补贴机具“一机一码”二维码识别。同时,从今年起,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具设备将列入优先补贴范围,加快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
甘肃:推动普惠共享全覆盖
甘肃省今年推动普惠共享,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农垦农场)。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植保、节水灌溉、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今年甘肃省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鼓励各地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新疆:补贴额继续采用“定额+限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8个小类123个品目,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要优先保证粮食、棉花、林果、特色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及畜牧养殖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植保、节水灌溉、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的认定,属乡镇和建制农牧场管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农牧场管理机构确定;在乡镇和建制农牧场辖区外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及机构确定。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继续实施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产品补贴额度继续采取“定额+限比”方式确定。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新产品试点等方面。购机者自主选择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补贴机具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方式购机,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推进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湖北:2018年购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启用
为确保全省春季农机化生产有序开展,湖北省农机局及早谋划,采取“分步走”策略,在“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操作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于3月底启用了购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助力春耕生产农户购机需求。
湖北省在2017年一览表基础上,对部分分档描述变化小、实施中没有发现问题的档次,先期开展补贴额测算,制定了2018-2020年批30个品目140个档次的一览表,在进行公示、公告后,将2017年系统中对应档次的生产企业及5412个产品信息导入了2018年补贴系统。同时,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用户上年度账号和密码继续有效,生产企业无需重新登记,但需尽快完善相关补贴产品和经销商信息。各地2018年购机补贴资金分配数也已录入系统,可正常开展补贴申请录入工作。
据悉,目前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也即将引发,确保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早启动、早落实、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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