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警钟!农机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有这些“典型症状”
2018-04-24
中国农机化导报14010
核心提示:近日,云南省农机化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易门县召开,全省16个州(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及农机推广(监理)站、省农业厅相关处室及站所等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会议。
近日,云南省农机化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易门县召开,全省16个州(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及农机推广(监理)站、省农业厅相关处室及站所等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会议。根据厅党组的统一安排,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副组长王锋焕到会并结合近年及云南省农机化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在会上作了题为“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 做新时代老百姓的贴心人”专题的廉政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在讲话中,王锋焕要求客观分析看待农机化及农机购置补贴成效和问题。
王锋焕指出,去年,云南省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各项指标较往年上了一个新台阶,有力推动了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快速发展。共落实补贴资金3.6699亿元(含2016 年结转资金),补贴各类机械8.37万台(套),受益农户达6.49万户,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近9亿元;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转变补贴方式,完善相关制度;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科学分配和调剂补贴资金,减少资金结余量;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农机监理方面,启动了“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获平安农机示范县3个,获农机合作社5家,开展了“变形拖拉机”集中整治,落实了农机生产责任制。2017年,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在财政部组织的2016年度第三方绩效考核中获“政策实现度高”等级评价。云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被农业部评为“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单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王锋焕强调,也要看到农机化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譬如部分补贴品目分档不够精准,行政审批权、综合执法权与农机监管责任错位,监管渠道不畅通,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
分析近年来农机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王锋焕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职能意识不强,不作为。十八大以来,虽经过多次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及廉政警示教育,但仍有的农业(农机)干部职工对自身要求不够严,职能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表面上一本正经的样子,实际上干多干少一个样,工资月月全额照领,工作干多了怕出问题,不如不干、不作为。例如:在征求购机补贴资金需求时,有些地区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购机补贴资金量大,但有的农业(农机)部门存在“不作为”思想作怪,提出不要补贴资金或少要一点补贴资金量应付了事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当地农机化和农业生产发展。
二是作风纪律散慢,慢作为。有的农业(农机)干部职工自己不想有什么进步,不干活又怕别人说闲话,因此滋生得过且过的思想,工作不讲标准更不讲效率,于是拖踏散慢,跟着感觉走,工作做到什么样就算什么样,大不了说能力水平有限。由于慢作为的影响,有的地区购机补贴资金实施较晚或不能按时完成,影响了农民群众实际需求、购买的补贴农机具迟迟不到位或购买不成,导致了当地农业生产机械化耕种收过了时节。
三是妄视政策法规,乱作为。有的没有把规章制度和党纪法规放在眼里,导致遵纪守法意识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没有一个底线。例如:在购机补贴实施中的“核实”这个环节,有的农业农机公职人员不按机具产品参数核实,甚至有的主要配置没有也过关了。
四是利用职务之便,捞好处。有的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职权投资请亲朋好友代替自己变相违纪纵容和参与经销商获利。
五是违规分配指标,谋私利。有的农业农机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给当地限制补贴机具类型范围、生产经销企业名单和违规分配“补贴指标”,最终达到“吃拿卡要”违规违纪获利的目的。
六是不讲诚信信誉,骗农户。有的农机生产厂家、经销企业违背承诺,不讲诚信,信誉度差,降低配置和质量,违规促销,欺骗农户,损害农民群众利益。
王锋焕指出,去年,云南省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各项指标较往年上了一个新台阶,有力推动了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快速发展。共落实补贴资金3.6699亿元(含2016 年结转资金),补贴各类机械8.37万台(套),受益农户达6.49万户,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近9亿元;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转变补贴方式,完善相关制度;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科学分配和调剂补贴资金,减少资金结余量;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农机监理方面,启动了“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获平安农机示范县3个,获农机合作社5家,开展了“变形拖拉机”集中整治,落实了农机生产责任制。2017年,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在财政部组织的2016年度第三方绩效考核中获“政策实现度高”等级评价。云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被农业部评为“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单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王锋焕强调,也要看到农机化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譬如部分补贴品目分档不够精准,行政审批权、综合执法权与农机监管责任错位,监管渠道不畅通,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
分析近年来农机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王锋焕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职能意识不强,不作为。十八大以来,虽经过多次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及廉政警示教育,但仍有的农业(农机)干部职工对自身要求不够严,职能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表面上一本正经的样子,实际上干多干少一个样,工资月月全额照领,工作干多了怕出问题,不如不干、不作为。例如:在征求购机补贴资金需求时,有些地区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购机补贴资金量大,但有的农业(农机)部门存在“不作为”思想作怪,提出不要补贴资金或少要一点补贴资金量应付了事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当地农机化和农业生产发展。
二是作风纪律散慢,慢作为。有的农业(农机)干部职工自己不想有什么进步,不干活又怕别人说闲话,因此滋生得过且过的思想,工作不讲标准更不讲效率,于是拖踏散慢,跟着感觉走,工作做到什么样就算什么样,大不了说能力水平有限。由于慢作为的影响,有的地区购机补贴资金实施较晚或不能按时完成,影响了农民群众实际需求、购买的补贴农机具迟迟不到位或购买不成,导致了当地农业生产机械化耕种收过了时节。
三是妄视政策法规,乱作为。有的没有把规章制度和党纪法规放在眼里,导致遵纪守法意识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没有一个底线。例如:在购机补贴实施中的“核实”这个环节,有的农业农机公职人员不按机具产品参数核实,甚至有的主要配置没有也过关了。
四是利用职务之便,捞好处。有的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职权投资请亲朋好友代替自己变相违纪纵容和参与经销商获利。
五是违规分配指标,谋私利。有的农业农机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给当地限制补贴机具类型范围、生产经销企业名单和违规分配“补贴指标”,最终达到“吃拿卡要”违规违纪获利的目的。
六是不讲诚信信誉,骗农户。有的农机生产厂家、经销企业违背承诺,不讲诚信,信誉度差,降低配置和质量,违规促销,欺骗农户,损害农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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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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