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土地确权结束后,土地可以“永久性”流转吗?答案在这!
最近有朋友询问土地确权工作结束以后,农村土地可不可以“性”流转?
确实,今年是土地确权工作的最后一年,到年底即将结束,有些人觉得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就打上自己的标签,彻彻底底的属于自己,认为想把土地租出去,租多久都随便自己,认为土地能够性的流转出去。
在这里要告诉大家,这个说法是谬论。这么认为的朋友,一来不清楚我国的土地性质,二来不了土地确权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因为在我们,土地根本不存在性交易这么一说。具体原因,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一下。
一、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得买卖
农村村民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个人只能承包土地,只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个人只是可以拿集体土地用来耕种或者其他用途。所谓的性流转,就等同于买了地,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二、土地耕地承包期限是30年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三、土地流转和转让是不一样的
土地流转,流转的是经营权,承包权还在人家手里。
有人说,土地确权为了让农民更方便的进行土地流转,进而发展规模经营;也有人说,确权是为了让农民放心、安心进城。而也有学者表示,农村土地确权能让农民收入提高,能使他们有了在城里购房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那么土地确权的目的和意义到底是什呢?
1、根本目的: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更好地发展农业
农村土地确权,不是为了让农民放弃土地而进城,也不可能成为增加农民财产收入的手段,谈不上农民收入因此而提高,从而产生在城里购房的需求。土地确权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土地以及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更好地发展农业。
2、意义:让农民放心流转,还能给自己留条后路
通过确权,确实可以让老百姓放心去流转。这个地是我的,我流转给别人了,进城去打工,仍然有一条退路,万一在城里边生活不下去了,或者是想回家种地,可以继续回来。而不是要把它彻底的流转给什么人,把这条路给断掉,这样对社会没有好处,对农业发展也没有好处。
看到这里,大家知道为什么土地不能“性”流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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