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公告
2018年8月3日以来,根据各界反馈情况,我处对《西藏自治区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第二批)公示表》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和更正,形成了相应公告表,本批归档的产品信息业已导入西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2018),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徐超
咨询电话:0891-6364427
附件:《西藏自治区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第二批)公告表》点击下载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8年8月18日
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第二批)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以及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藏农厅发〔2018〕201号),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精神,我处日前组织开展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第二批)。现予公示。
1.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8月10日18:00止。
2.公示期间,请申报的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相应归档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主要配置及参数、归入的相应档次及补贴额等,若与营业执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报告)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等不一致,应于公示截止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xznjgzbt@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处。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由企业承担相应主体责任。另外,申报产品处于“待修改”状态的,在公示截止日前仍可修改上报,如再次无法通过初审,将做作废处理。
3.公示期间,凡对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xznjgzbt@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处。
公示结束后,我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最终结果另行发布。
联系人:徐超
咨询电话:0891-6364427
电子邮箱:xznjgzbt@126.com
通讯方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9号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处(邮编:850000)
附件:1.《西藏自治区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第二批)公示表》点击下载
2.《西藏自治区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投档待修改产品(第二批)公示表》点击下载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8年8月3日
西藏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2018年第二批)的通知
各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以及西藏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藏农厅发〔2018〕201号)
精神,现就开展我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2018年第二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投档条件
1.投档产品在我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之列(详见附件1)
2.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应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6号),以产品认证证书(包括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申报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的,必须提供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公布的认证产品品目信息页面截图和网址(含序号)。
3.投档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性铭牌。
4.投档企业或产品未被农业部或我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5.投档产品装配柴油机的,须执行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相应规定。
二、投档要求
为简化投档程序、提升归档效率,我区将再次上线“西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开展无纸化投档。投档系统网址为:192.168.0.2:8018,企业注册后按照投档系统使用说明开展自助投档(附件2)(应注意:上传的检验报告参数页中必须明确体现相应产品型号等信息)。
为保障网络信息,使用投档系统需先登录冰峰客户端,客户端软件、账号及密码由我处委托西藏欣禾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企业可免费索要(我区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可共用冰峰客户端账号、密码),自助归档系统使用问题亦可向其联系咨询,相关联系方式附后。
三、注意事项
1.各生产企业必须以部级或省级相关机构公布的产品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所属品目、检测结果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开展自助投档,未按规定准确、完整填报投档资料的不予归档,由此原因产生误归、错归、漏归的由投档者承担相应责任。
2.自助归档系统中的必填项须与产品相应证书、检验报告一致,如果检验报告中无相应参数,可以原发证机构在原检验过程中出具的相应参数证明材料为准,并将证明材料于投档截止日期前报送至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处。
四、投档时限
本次补贴产品投档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截止,逾期暂不受理。投档结果将在西藏农牧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20.182.3.54/sites/MainSite/List_2_2152.html)中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通讯地址:拉萨市林聚路29号,邮编850000
联系人:徐超孙晓丹
联系电话及传真:0891-6364427
西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QQ群:156209468
西藏欣禾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孙绪刚13980577271
1.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一览表点击下载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投档系统推荐操作步骤说明书点击下载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西藏2018-2020年农机补贴额一览表及补贴产品归档情况(批)公告
2018年6月22日以来,根据各界反馈情况,我处对《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西藏自治区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批)公示表》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和更正,形成了相应公告表,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徐超孙晓丹
咨询电话:0891-6364427
附件:《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点击下载 《西藏自治区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批)公告表》点击下载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8年6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以及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藏农厅发〔2018〕201号),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精神,我处日前组织开展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及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现予公示。
1.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28日18:00止。
2.公示期间,请申报的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相应归档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主要配置及参数、归入的相应档次及补贴额等,若与营业执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报告)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等不一致,应于公示截止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xznjgzbt@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处。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由企业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3.公示期间,凡对产品归档结果或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有异议的企业,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xznjgzbt@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处。
公示结束后,我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最终结果另行发布。
联系人:徐超孙晓丹
咨询电话:0891-6364427
电子邮箱:xznjgzbt@126.com
通讯方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9号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处(邮编:850000)
附件:1.《西藏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西藏自治区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批)公示表》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8年6月22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xznm.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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