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拆除“大棚房”,基本农田建大棚必须拆吗?那可不一定!
2.没有破坏土地层
很多农民建设大棚之后,都会在内部进行改造,对土地进行挖掘,这样一来自然会导致土地的破坏。所以说在建造大棚的时候,也不能破坏内部的土地。
一般情况下,大棚还会起到对土壤肥力的保护,这样一来自然也不会被拆除。
3.耳房面积不超标
现在很多地方的大棚之所以被拆除,还是因为耳房的面积已经超过了相应的标准。毕竟各地对耳房的使用都会有明确的要求,如建造面积、使用用途等。
所以一定要保证耳房建设符合当地的标准,也不能用作非农业用途,那就不会拆除。
4.不硬化路面
就算你的大棚再符合规定,但只要硬化路面,那就是破坏土地,还怎么种植蔬菜?同时过道的路面也有规定,不能超过0.6米,不然就会拆除。
5.不从事非农业活动
很多城郊的农村都会利用大棚建造各种商业娱乐设施,比如民宿、台球室、餐饮等,同时也有一些人建设仓库。这些都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不仅要拆除,还要罚款。
只要保证在基本农田里从事蔬菜的种植,那就不用担心违规拆除情况。
3、“大棚房”被拆,有补偿吗?
《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如果要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业建筑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因此,这些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按照整治规定,这三种“大棚房”是肯定会被拆除还原的:(1)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建房;(2)在农业园区内或耕地上建的私人住房;(3)违规改建大棚看护房。
因此提醒大家,尽量避免以上三类“大棚房”的建设,否则花钱建了没补偿也是白搭。
4、休闲农庄如何避免此类问题
(1)遵守政策。要谨记:设施农用地并非“法外之地”。
(2)选址时一定不要流转基本农田或者占用基本农田,可以选择农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
(3)使用四荒地和政策支持的土地。
相关文件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
(4)租赁或接收别人亏损的农庄,进行改造和运营。
已经建好的农庄,水电路、厕所、停车场、餐厅、住宿、手续等等都很齐全,很适合盘过来进行改造,这样省时、省钱、省手续,但是一定要注意流转期限。
(5)在成型的、经营好的景区,包一块地方经营。
做农庄要学会借势,很多景区不仅配套成熟,人流量还多,在这样的地方包一块地发展休闲农业,还是比较顺利的。在合作时也要注意您所租赁的位置,土地手续是否齐全、土地性质是啥,以免出现问题时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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