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2019年5月10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在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关于山东汉维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皖农机函〔2019〕442号),指出山东汉维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汉维斯”)生产的9YQ-2250型打压捆机、华创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机器人”)生产的9YQ-230型打压捆机存在补贴额度过高,虚开发票,提供不实申请资料等异常情形,属于较重违规行为;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腾拖”)生产且销售的904B型轮式拖拉机存在虚开发票、提供不实申请资料等问题,未主动报告发现的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属于较重违规行为,未尽指导监督其授权经销商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经销商的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安徽省做出取消相关产品补贴资格,并退回2018年至今相关国补资金损失的处理,暂停经销商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并责令产销企业进行整改。
根据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按联动处理要求,我省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山东汉维斯9YQ-2250型打压捆机、华创机器人9YQ-230型打压捆机、山东腾拖904B型轮式拖拉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2.请各地高度重视此违规线索,从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购机者三方面入手,调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提供不实申请资料的违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启动违规查处程序。并将相关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3.因相关产品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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