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对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违规申报企业处理的通报
各区农业农村委,相关市级单位,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单位:
经调查核实,上海鼎牧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在2017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上海春伊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中,提供虚假材料,不实申报,严重干扰了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的正常实施。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农经〔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委商市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取消上海鼎牧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2017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格,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不再享受本轮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取消上海春伊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格,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不再享受本轮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
上海鼎牧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法制观念淡薄,诚信意识欠缺,在2017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中弄虚作假,提供的申报材料不实,特别是在运输凭证中,屡次提交虚假信息,存有非运输车辆运输裹包秸秆的信息;上海春伊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中,提供虚假生产、销售、资金往来凭证。
个别区及市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在履行核查职能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对市级反馈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存在的问题,没有认真研究、核实,把关不严。特别是在种种数据不能支撑企业申报数量的情况下,盲目上报。
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政策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区及相关市级单位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今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完善核查机制,提高核查质量,加大对离田利用申报企业利用终端的现场跟踪、核查力度、监管力度;强化技术支撑,规范发展,提高利用效果,把好补贴资金审核关,确保财政资金、确保政策实施效益。
特此通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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