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来啦!吉林出台专项政策切实加强粮食生产
“干货”13 建设现代化的玉米、粳稻种质资源库,完成第三次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任务,为全省种质资源及育种中间材料中长期保存提供服务。
“干货”14 建立优质玉米、水稻、小麦、杂粮杂豆等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大力推广适区种植的优势主导品种,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进一步提升洮南玉米种子繁育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建设水平,积极争取将公主岭市建设成北方粳稻制种基地。
“干货”15 推动吉林大米“白金名片”、吉林鲜食玉米“黄金名片”吉林杂粮杂豆“彩金名片”品牌建设和产业发展,承办好第四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策划实施好“7.16”吉林大米品牌主题日活动、2021中国吉林鲜食玉米产业大会。
“干货”16 加强备春耕等关键生产环节农资保供,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干货”17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遍访,摸清底数,了解诉求,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整体情况。
“干货”18 开展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力争达到4000个。持续推进榆树等10个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试点,鼓励引导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
“干货”19 开展农民合作社“百强示范社”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信用体系,对县级以上示范社和信用等级评价较高的农民合作社,给予政策倾斜。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
“干货”20 支持面向小农户、大宗农作物、产粮大县的单环节、多环节“菜单式”托管服务和所有环节的“保姆式”全程托管服务,对农业专业性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在农业生产的“耕、种、防、收”等环节提供的服务给予政策支持。推进梅河口等11个县(市、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干货”21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有实力的涉农服务企业联动对接工作机制,发挥现代农业企业技术、项目、资金、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开展综合农事服务、土地托管、智慧农业管理等惠农服务。
“干货”22 设立5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对粮食产量前10名的产粮大县,从2022年起,对完成考核任务的,在2021年获得的相关农业补助资金(主要是项目资金)基础上,按增幅不低于10%比例进行奖补。
“干货”23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向产粮大县倾斜,每年拿出4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标优先支持产粮大县;支持产粮大县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干货”24 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强省级资金投入,对玉米、水稻两大作物,选择若干县开展完全成本保险或收入保险试点,保障种粮农民基本收益。
“干货”25 不折不扣及时落实耕地地力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省级粮食生产资金整合使用,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落实稻谷收购价政策,按要求及时启动收购价执行预案,保障农民售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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