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可以飞了吗
2021-05-28
9190
核心提示: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规定2017年6月1日起,对质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注册登记。除了实
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规定2017年6月1日起,对质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注册登记。除了实名认证外,企业如果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正摄与倾斜等空中作业,还需要申请空域的。
1、虽然现在对于空域申请各地的姿态很开放,但出于性等方面的考虑,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要求。就是但凡涉及到对地成像的业务,都必须要有政府或事业单位的采集授权证明,这个证明主要就是要表明企业所从事的这个项目是由政府或者事业单位授权进行的,并不是企业私自进行的放飞活动。
2、如果要使用无人机,驾驶员必须要有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目前三个受到认可的发证机构分别为UTC、AOPA、ASFC,其他证件暂时不被认可。
3、如果涉及到航测,是需要企业有航测的相关资质证明,也就是航测资质证明。
4、需要准备好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另外,就是需要准备飞行计划书,飞行计划书包括企业单位信息、负责人联系方式、无人机型号、起降点、任务性质、飞行区域、飞行高度、飞行日期、预计开始和结束时刻等等与飞行任务相山东瑞泽804关的详细信息。
6、准备好以上材料,就要准备去办理战区的空域申请批文了,是一种红头文件,一般由所在地区所处战区的空管处开具,1-5所准备的材料是办理空域申请批文所需要的。
7、一般拿到战区批文后,还需要到当地公安进行备案,空域涉及机场附近的也要与民航局进行联系。具体流程各地不一,还是比较麻烦的。
企业自己进行空域申请目前来说成功率不高,首先对接单位不是很好联系,另外缺乏背书也使其难以获得信任。另外手续比较多,准备起来比较麻烦,这里推荐无人机企业如果有需要,可以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提供服务。如有需要可吧私信我可以参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微型无人机禁止在以下空域飞行:
(一)真高50米以上空域;
(二)空中禁区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
(三)空中危险区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
(四)机场、临时起降点围界内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的上方;
(五)国界线、边境线到我方一侧2000米范围的上方;
(六)军事禁区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方,军事管理区、设区的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监管场所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
(七)射电天文台以及周边3000米范围的上方,卫星地面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的上方,气象雷达站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方;
(八)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发电厂、变电站、加油站和大型车站、码头、港口、大型活动现场以及周边50米范围的上方,高速铁路以及两侧100米范围的上方,普通铁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以及两侧50米范围的上方;
(九)军航超低空飞行空域。
上述微型无人机禁止飞行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会同战区确定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公开相应范围。警示标志设计,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发布或来自网络信息采集,部分来自百度知道,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自行鉴别,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农机1688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信息涉及侵害商标、版权、专利、著作权等权利,请联系客服删除,邮箱:service@nongji1688.com
1、虽然现在对于空域申请各地的姿态很开放,但出于性等方面的考虑,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要求。就是但凡涉及到对地成像的业务,都必须要有政府或事业单位的采集授权证明,这个证明主要就是要表明企业所从事的这个项目是由政府或者事业单位授权进行的,并不是企业私自进行的放飞活动。
2、如果要使用无人机,驾驶员必须要有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目前三个受到认可的发证机构分别为UTC、AOPA、ASFC,其他证件暂时不被认可。
3、如果涉及到航测,是需要企业有航测的相关资质证明,也就是航测资质证明。
4、需要准备好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另外,就是需要准备飞行计划书,飞行计划书包括企业单位信息、负责人联系方式、无人机型号、起降点、任务性质、飞行区域、飞行高度、飞行日期、预计开始和结束时刻等等与飞行任务相山东瑞泽804关的详细信息。
6、准备好以上材料,就要准备去办理战区的空域申请批文了,是一种红头文件,一般由所在地区所处战区的空管处开具,1-5所准备的材料是办理空域申请批文所需要的。
7、一般拿到战区批文后,还需要到当地公安进行备案,空域涉及机场附近的也要与民航局进行联系。具体流程各地不一,还是比较麻烦的。
企业自己进行空域申请目前来说成功率不高,首先对接单位不是很好联系,另外缺乏背书也使其难以获得信任。另外手续比较多,准备起来比较麻烦,这里推荐无人机企业如果有需要,可以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提供服务。如有需要可吧私信我可以参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微型无人机禁止在以下空域飞行:
(一)真高50米以上空域;
(二)空中禁区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
(三)空中危险区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
(四)机场、临时起降点围界内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的上方;
(五)国界线、边境线到我方一侧2000米范围的上方;
(六)军事禁区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方,军事管理区、设区的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监管场所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
(七)射电天文台以及周边3000米范围的上方,卫星地面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的上方,气象雷达站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方;
(八)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发电厂、变电站、加油站和大型车站、码头、港口、大型活动现场以及周边50米范围的上方,高速铁路以及两侧100米范围的上方,普通铁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以及两侧50米范围的上方;
(九)军航超低空飞行空域。
上述微型无人机禁止飞行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会同战区确定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公开相应范围。警示标志设计,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发布或来自网络信息采集,部分来自百度知道,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自行鉴别,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农机1688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信息涉及侵害商标、版权、专利、著作权等权利,请联系客服删除,邮箱:service@nongji1688.com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点击排行
- 13621农业农村部: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 13522关于变更2025第十三届内蒙古春季农业机械博览会会址的公告——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宣
- 13433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农机补贴兑付!
- 129442025西南农机展:丘陵农机、粮油机械、畜牧机械与春耕农机团购节大集结!
- 12915聚焦现代农业!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农机展2月28日盛大举行
- 12736第二届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金融峰会暨农机新营销高端论坛在济南举办
- 12587关于推介2024年设施种植机械化生产主推模式的通知
- 11908拓展终端 开发渠道 | 500家农机企业5000家合作社300家经销商的PARTY
- 11899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审相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