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_成品人片a91观看入口888_国精产品一品二品国精htc

您好,欢迎来到农机1688网!  |  官方微信
     手机版

咨询热线

18701651688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的通知

   2021-08-10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8330
核心提示:农机化总站〔2021〕13号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

农机化总站〔2021〕13号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加快推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引导提升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水平,促进轮式拖拉机先进技术应用,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决定组织开展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工作。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要求,企业可自愿向总站提出评价申请。总站根据企业申请产品的数量和类型,按标准收取评价费用,积极组织开展评价工作,今年内公告发布批获得国内先进技术水平(含)以上产品。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联系人:彭鹏  叶宗照

联系电话:010-59199175、59199039

附件:《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1年8月9日

下载:关于开展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的通知8.9.pdf

      附件: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doc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点击排行

阿巴嘎旗| 平潭县| 阿克| 昌吉市| 台南县| 宁强县| 贵州省| 抚州市| 中阳县| 古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