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河北最新发布,确保2025年底这类拖拉机全部清零!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意见旨在加快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有效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事故、保安全、惠民生,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意见明确,强化重点车辆综合治理。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由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定期会商、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技术不达标重点车辆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联合检查,严查农村地区违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违规销售等问题,严厉打击车辆生产、维修企业对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和农业机械登记上牌。农业农村部门要突出强化农机安全,推进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灯光不全、未粘贴反光标识的拖拉机运输机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建立手扶变型运输机等只有运输功能、无农田作业功能的拖拉机退出机制,在2022年底前落实停止注册登记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从严制定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表,严格做到期满强制报废,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非法上路行驶等行为,发现非法销售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部门,确保2025年底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推进“十四五”平安农机创建,夯实农机安全基础。
市、县政府要积极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全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入倒查各环节暴露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督促涉及的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市场主体加强隐患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在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法律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推动下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举一反三,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堵塞安全管理盲区漏洞。
同时,市、县政府和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设施,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定期通报农村地区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推动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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