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通知|广东农垦“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农机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
- 地区:广东
广东农垦关于“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及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投档审核的统一性,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国四农机产品,均需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重新投送投档信息,据实标注是否符合国四排放要求。投档范围为国三升级为国四的农机产品、新申请鉴定的国四农机产品。经投档形式审核通过后,按国四农机产品进行管理。
二、企业应以国四农机产品的技术参数和配置确定机具投档档次,据实填报投档信息。新鉴定的国四农机产品的形式审核按鉴定报告明示的技术数据进行。升级国四农机产品的形式审核的审核依据为《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及《自主变更文件》中明示的技术数据,农机企业按照原产品型号后添“(G4)”的规则对国四产品进行命名,填写《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后报送原发证鉴定机构审核,由原鉴定机构上传至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如在《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中无形式审核所需参数,农机企业需出具《自主变更文件》,并经原鉴定机构审核盖章,再由农机企业上传至投档平台。为方便投档审核,《自主变更文件》与推广鉴定报告合并为一个文件,并放在文件首页。所有投档形式审核参数均需在“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及自主变更文件”中体现,否则投档形式审核按“暂不通过”处理。
三、企业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规范参与投档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动加强投档信息审核,对审核、公示期间以及公布后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应主动书面报告,并积极整改,如存在违规行为,应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纠纷和损失。同时进一步强化抽查,持续从严整治提供不实投档资料等较重及以上违规行为。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290007
投档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56-0569(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农垦总局科技生产处
2022年12月30日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 19611甘肃省关于切实加快资金兑付的通知
- 18412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8243上海市第二批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结果的通报
- 17524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75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526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长沙恒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 16177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6048辽宁开展2024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 15409陕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一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