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023年,农业农村部坚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10月末,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21.6万家,组建联合社1.5万家。全国超过107万个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超过19.7亿亩次,服务小农户9100多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服务带动效应持续增强。
稳粮保供作用凸显。目前,全国有种粮家庭农场176.5万个、种粮合作社54.2万家,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的37.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家庭农场场均种粮面积148.8亩,农民合作社社均拥有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面积460.1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促进技术集成组装应用和在地熟化推广,在稳粮扩油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生产经营,其中,88%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种养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从事生猪产业的分别有21.7万个、13.2万家、比上年增长17.1%和1.9%,从事农机植保服务业的数量持续增长,从事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势头强劲。
经营服务水平提升。半数以上的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在10万—50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净利润11.6万元。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6309.2亿元,成员人均可获得盈余二次返还1460.4元。全国农民合作社成员中的普通农户占比95.5%,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年经营服务总值8773.5亿元,成员人均享受合作社统购统销服务1.5万元。
规范运营程度提高。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全国已有19.6万个家庭农场获得“一码通”赋码,以“一码定场”实现直接获客;开发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免费记账软件,11.5万个家庭农场注册应用,规范财务收支和成本核算。全国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20.9万家、示范家庭农场达20.2万个。
指导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建成“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辅导员32258名,近三分之一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技员、乡土专家等构成,县乡级辅导员占比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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