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资金5.94亿元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为持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5.94亿元,重点用于政府农机具购置补贴、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区域性水稻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下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1.56亿元,履行支持兑付农机购置补贴法定支出责任,重点对购买纳入补贴目录的农机具以及粮食烘干中心、糖料蔗除杂设施等成套设施装备进行补贴,促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二是支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下达资金3.35亿元,重点支持实施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对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给予补贴,并支持全区建设36个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和19个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项目,重点支持示范基地开展农作物生产、加工、运输等全过程、全产业链机械化。三是支持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下达资金0.74亿元,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并扶持4个农机合作社开展机棚库建设,对5个星级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奖补,进一步提升我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基础建设,提高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能力。四是支持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建设,下达项目资金0.29亿元扶持全区建设20个集水稻育插秧、烘干、仓储、大米加工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进一步支持改善提高我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基础条件。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协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机中心等区直业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在政策、资金上进一步倾斜支持广西的力度。同时,会同自治区农机中心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积极推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对照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强化对市县业务指导督促,全面监测评估政策实施情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项目高质高效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我区农业机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