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现代农业“提速”方案
《意见》提出,福建将加快福清、漳浦、永安、上杭、仙游等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漳浦、漳平永福、清流、仙游、福清、惠安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在全省创建9个福建农民创业园、50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
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福建将从2014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投入5000万元,实施新一轮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设施种养的优质高产新品种;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对台湾地区以及以色列、荷兰等种业发达的良种引进、繁育与推广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快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广无土基质栽培,加强栽培基质技术引进与研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新增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组织实施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
《意见》提出,到2015年,福建每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3.5亿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并明确了设施蔬果、设施畜禽、设施食用菌、设施花卉、设施林业、设施渔业等各个产业的发展目标,还提出对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项目实行用电用地政策优惠。
为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意见》明确,将加快建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省级以上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培育建设15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从2014年开始,省级每年培养2000名专科学历、1万名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新型职业农民,力争通过若干年努力,全省形成50万名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探索“定向委培”、“校企共建”、“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总结推广土地规范流转的创新模式。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引导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以村为单位,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
在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方面,福建将重点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力争到2015年底前每个县(市)设立1家村镇银行;推进信用乡(镇)、村、户建设,对经认定的信用乡(镇)、村、户可增加授信额度,贷款利率适当下调;大力拓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农户联保贷款额度可在10万元以上;进一步落实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政策;支持金融机构采取“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模式,扩大对农户的贷款额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
- 13521关于变更2025第十三届内蒙古春季农业机械博览会会址的公告——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宣
- 13432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农机补贴兑付!
- 129732025西南农机展:丘陵农机、粮油机械、畜牧机械与春耕农机团购节大集结!
- 12944聚焦现代农业!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农机展2月28日盛大举行
- 12745第二届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金融峰会暨农机新营销高端论坛在济南举办
- 12606关于推介2024年设施种植机械化生产主推模式的通知
- 11927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审相关事项的通知
- 11908拓展终端 开发渠道 | 500家农机企业5000家合作社300家经销商的PARTY
- 11529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