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强对享受省级二次累加特定补贴对象管理的通知
2014-06-10
福建省农机局6250
核心提示: 关于加强对享受省级二次累加特定补贴对象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享受省级二次累加特定补贴对象管理的通知
闽农机管[2014]43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的《2014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见附件1)、列入省农业厅公布的全省首批农民合作社规范社名录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见附件2)(以下简称“特定补贴对象”)购置粮食烘干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种子处理设备、乘坐式水稻插秧机、75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马铃薯、花生、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18马力以上自走式喷杆式喷雾机、30千瓦以上风送式喷雾机等品目时在省级累加补贴的基础上省级再分别累加15-20%。为加强对特定补贴对象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特定补贴对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防范骗补、套补、倒卖、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决不姑息迁就、隐瞒包庇;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对发现挂靠等违规行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可先行暂停该合作社的补贴资格,限期整改,并及时报告省局。对发现骗补、套补、倒卖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省局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暂停或取消相关合作社补贴资格。
二、特定补贴对象要严格自律、诚实守法。除了按照《2014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要求执行外,特定补贴对象在购买上述品目机具时,还应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签订补贴机具购置使用承诺书(见附件3),同时,在每年年底应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提供补贴机具在用情况表(见附件4)。
三、按照《2014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特定补贴对象在办理补贴时,应由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在每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后,特定补贴对象要及时将经工商部门审核确认的合作社成员名册送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补贴机具作为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定补贴对象要做好补贴机具的登记造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贴机具的管理、使用。
四、本通知下达之日前已办理申请手续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督促特定补贴对象及时补报相关材料。《补贴机具购置使用承诺书》、《补贴机具在用情况表》、《合作社成员名册》应妥善保管,有效期为五年。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6月9日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点击排行
- 19631甘肃省关于切实加快资金兑付的通知
- 18452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8313上海市第二批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结果的通报
- 17544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85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526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长沙恒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 16197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4498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告
- 14109安徽省开展2024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