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鼓励农户多生产种粮
2017-07-24
央广网江西频道6810
核心提示: 6月20日,记者从江西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新闻发布会获悉,本次改革核心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据知,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12元/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6月20日,记者从江西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新闻发布会获悉,本次改革核心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据知,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12元/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江西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有利于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生产加快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
据介绍,江西省绝大部分种粮补贴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打卡到农户,基本保障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将小部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今年增量资金和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充分体现鼓励粮食生产的政策导向。
江西省将重点围绕适度规模经营机插、机防和机烘等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采用先购后补贴、先建后补等方式,对工厂化育秧、机械化防治、稻谷烘干机等设备进行适当补贴,逐步破解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遇到的制约瓶颈。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由原来的种粮大户扩大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种植面积由原来的300亩以上转为重点支持50—300亩的新型经营主体。
此外,补贴对象为50亩以上粮食作物(江西省限定为水稻)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种植水稻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重点支持50—300亩的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对粮食烘干、工厂化育秧、机防等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设备购置进行适当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0%(包含农机购置补贴);同时,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大米品牌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且每个品牌不得重复补贴。
标签:
三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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