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后被抛荒
颍上县建颍乡陈屯村有村民向记者反映,他们村2013年流转出去的100多亩耕地,如今处于无人管理的抛荒状态。村民们觉得可惜,想收回,但苦于流转期未到,不敢行动。
亳州市谯城区城父镇佛君庙村村民也遭遇到了类似现象。2016年8月,他们将500多亩承包地流转了出去,约定了10年的租期。可是,流转方还欠当地农民20万元流转费不支付,如今不知所踪,土地不耕种,都抛荒了,“长满了野草,看着怪心疼的。”
陈屯村村民傅先生告诉记者,在他们当地,人多地少,承包地面积十分紧张,很多村民看到流转出去的地抛了荒,“都气得牙痒痒。”
佛君庙村村民蒋先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说,皖北地区一向人多地少,很多农民又很看重承包地,对土地很有感情。“如今这样抛荒,还不如还给我们,让我们自己种。”
两地村民都表示,当初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土地用于粮食(蔬果)生产,不得抛荒,因此,村民认为,对方已经违约,想收回承包地。但两地村民也有担心:“毕竟我们签了合同,租期还没有到。”
土地流转后,依然被抛荒的原因有很多。有分析指出,一种是因为流入方经营不善导致,一种则是一些流入方为了骗取土地流转专项补贴。此外,一些企业或个人,恶意囤地也是原因之一。
记者了解到,2015年,省两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地要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圈占闲置耕地。
那么,农民有权收回被抛荒的承包地吗?省农委经管处副处长秦仲华表示,土地流转之后严禁抛荒。“近年来,一些种粮大户因为经营问题,出现抛荒弃耕现象,给农民造成了损失。当地农民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因此,在双方合同约定了土地用于粮食生产、不得抛荒的前提下,现在抛荒就不仅违约,而且违法,“抛荒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农民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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