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引入社会资本补充耕地 投资者优先获土地流转经营权
2017-09-09
中国江西网4150
核心提示:6日,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和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的意见》。
6日,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和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采取以政府资金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模式开展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发展当地特色农业产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主体除可享受一定的投资利润回报外,还可以优先获得土地流转经营权。
《意见》要求,对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在5年以上的县(市、区)、设区市本级,除重点工程、省重点线性工程、民生工程外,原则上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核审批。对批而未用工业用地达本地区批而未用土地50%以上的县(市、区)、设区市本级,原则上暂停受理该地区工业项目用地审核审批。
标签:
土地流转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点击排行
- 13601农业农村部: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 13512关于变更2025第十三届内蒙古春季农业机械博览会会址的公告——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宣
- 13423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农机补贴兑付!
- 129342025西南农机展:丘陵农机、粮油机械、畜牧机械与春耕农机团购节大集结!
- 12885聚焦现代农业!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农机展2月28日盛大举行
- 12726第二届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金融峰会暨农机新营销高端论坛在济南举办
- 12577关于推介2024年设施种植机械化生产主推模式的通知
- 11898拓展终端 开发渠道 | 500家农机企业5000家合作社300家经销商的PARTY
- 11889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审相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