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
31.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政策
2021年开始,在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32.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政策
2017年,启动实施了农膜回收行动,以西北为重点区域,以棉花、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连片实施,整县推进,综合治理。2021年,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深入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一是加强全链条监管。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快推广标准地膜应用,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二是强化示范带动。持续抓好农膜回收重点县建设,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农膜回收典型模式。三是强化政策创新。推进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探索农膜回收与相关补贴挂钩的约束激励机制。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地膜回收捡拾机具、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等技术研发应用。改进地膜覆盖方式,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和机械回收等技术。
33.草原生态利用补助奖励政策
2021年起,中央财政实施新一轮草原保护利用补奖政策,继续安排补助奖励资金,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草原保护利用补助奖励。
3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资金296亿元,支持723个项目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探索有效治理机制,实现了585个畜牧大县全覆盖,同时,支持“非畜牧”大县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将继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上年度启动的120个非畜牧大县开展续建,完成项目建设。
三、产业发展
35.农村创业创新支持政策
2020年6月,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退役军人部和银保监会等8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引导返乡农民工,入乡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以及在乡能人创业创新。到2025年,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100万以上,基本实现农业重点县的行政村全覆盖。支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建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建立“一对一”“师带徒”培养机制。鼓励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平台载体,设立创业服务专门窗口,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地就近提供一站式服务。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联合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和银保监会等6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提升农村创业创新水平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培育初创型和成长型企业为重点,依托现有相关园区存量资源,配套创业服务功能,争取到2025年,在县域建设1500个功能全、服务优、覆盖面广、承载力强、孵化率高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基本覆盖农牧渔业大县(市)和劳务输出重点县(市),吸引300万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2021年,将进一步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推动农村创业创新,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建立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认定一批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为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36.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支持政策
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优化乡村旅游业,聚焦重点区域、注重品质提升、实施精品工程、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2021年,农业农村部将着力发掘农业的多种功能和乡村的多重价值,促进乡村休闲旅游转型升级。一是打造精品工程。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打造150条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建设20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水、电、路、讯、网等设施建设,完善餐饮、住宿、休闲、体验、购物、停车、厕所等设施条件。完善公共卫生、食品、休闲服务等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行业发展情况监测。三是创新发展业态。发掘地方风味、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等资源,开发乡村休闲旅游“夜经济”、农家宴、乡土菜等新项目。发展研学教育、田园养生、亲子体验、拓展训练等项目,引导有条件的休闲农业园建设中小学生农事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
37.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2021年,农业农村部将采取有力有效政策措施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构建“多县一带”“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引领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0亿元,支持建设综合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1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继续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立足省域,围绕农业主导产业进行跨地市布局,建设业态类型多样、规模效益显著、资源要素汇聚、全产业链开发、经营主体多元、联农带农紧密的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央财政以奖补方式支持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完善产业集聚协作机制,促进分工合作和产业关联,支持建设机械化、标准化、数字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建设物流网络,培育市场品牌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壮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构建优势特色产业科技集成化、种养规模化、加工集聚化、物流现代化、营销品牌化、服务网络化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二是新认定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打造特色产业支撑点。加大力度培育主导产业突出、创新创业活跃、联农带农紧密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引导发展布局集中、规模适中、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乡村产业微型经济圈,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2021年,新认定400个左右“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大宣传推介,引领乡村特色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三是遴选推介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引导各地统筹协调资源力量,共同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产业经营主体,提升特色产品质量效益,提升特色产业附加值。2021年,发掘推介一批乡土特色鲜明的乡村特色产品和产业发展带动力强的能工巧匠,讲好产品、产业和乡土工匠故事,打造“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金字招牌”,引领农民就业创业、增收致富。
38.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政策
为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2021年1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在混合型产业用地范围、用地空间布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盘活存量用地和优先增量用地、优化用地手续等5个方面有突破。尤其是在用地空间布局上,提出县域、乡镇和村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主要类型。引导存量盘活用地和每年新增用地向乡村产业项目和乡村产业聚集区倾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配合自然资源部督促各地根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确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落实落细。
39.农产品初加工税收减免政策
农产品初加工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根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补充通知》,种植业类的粮食、林木产品、园艺植物(含水果、蔬菜、花卉初加工)、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茶叶、药用植物、纤维植物、热带和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畜牧业类的畜禽类、饲料类、牧草类初加工,渔业类的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初加工,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抵扣。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出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40.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启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河北等16个省(区、市)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1年,农业农村部支持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同时,在择优选择100个产业基础好、主体积极性高、政策支持力度大的蔬菜、水果等产业重点县,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推动形成绿色、、全链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
41.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发展支持政策
2018-2020年,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5亿元,支持811个镇(乡)聚焦主导产业,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建设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2021年,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以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为重要载体,推进乡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支持提升标准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通过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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